国家药监局发布儿童化妆品标志

  • 2021-12-01 17:40
  • 作者:
  • 来源:国家药监局网站

  12月1日,国家药监局网站发布关于儿童化妆品标志的公告(2021年第143号)。全文如下。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儿童化妆品标志的公告(2021年第143号)


  为加强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提升儿童化妆品辨识度,保障消费者知情权,根据《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儿童化妆品标志,现予公布。


  儿童化妆品标志应当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图案,等比例标注在销售包装容易被观察到的展示面(以下称主要展示版面)的左上方,清晰易识别。当主要展示版面的表面积大于100平方厘米时,儿童化妆品标志最宽处的宽度不得小于2厘米。当主要展示版面的表面积小于等于100平方厘米时,儿童化妆品标志最宽处的宽度不得小于1厘米。


  特此公告。


  附件:儿童化妆品标志


  国家药监局

  2021年11月29日


 儿童化妆品标志



(责任编辑:宋佳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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