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议国是|岳秉飞委员:加强科学研究中实验动物管理

  • 2022-03-11 11:28
  • 作者:殷芝 陆悦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2008年,我第一次当选为全国政协委员时,就提出了加强实验动物管理的建议。十几年过去了,很多科研机构使用实验动物进行研究时依然不科学不合理;有部分单位和科研人员法治观念淡漠、科研诚信不良,动物实验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存在问题,导致在国外期刊发表的论文屡次被撤稿,在国际上造成不良影响。”为此,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研究员岳秉飞再次提交了一份提案,建议进一步加强科学研究中实验动物管理,确保动物实验的科学性,避免动物实验问题成为影响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不利因素。


  《医学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第十一条明确规定,医学科研人员在动物实验中,应当自觉遵守《实验动物管理条例》,严格选用符合要求的合格动物进行实验,科学合理使用、保护和善待动物。岳秉飞委员介绍,进行动物实验前,需要对动物实验方案进行合理性、科学性审查。各机构设有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审查委员会承担审查工作。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动物福利伦理审查往往流于形式,导致部分动物实验方案不合理,缺乏科学性和必要性,实验结果不可信,这是相关论文撤稿的原因之一。


  “法治化管理是实验动物管理的有效途径。1988年发布的《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已实施三十多年,仅进行过少量修订,且法律层级较低,不足以统领全国实验动物工作;某些条款已明显不适应当前科技形势的发展、实验动物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和行政许可法的要求,有必要进行修订。而没有关于动物福利的规范以及相关处罚正是《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的硬伤之一,也是受到国际抨击的痛点之一。”岳秉飞委员介绍,科技部作为实验动物行业主管部门,已经启动了《实验动物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并完成了修订稿和征求意见,但迟迟没有下文,给我国实验动物管理带来不利影响,制约了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当前急需发布新规加以解决。


  “据某科研单位统计,每年动物实验方案审查的初审通过率仅有60%,可见审查的重要性。”对此,岳秉飞委员建议,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动物实验前的福利伦理审查、实验中的监督检查、实验结束后的报告,确保动物实验的科学性;适时出台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审查监督管理细则,结合许可证管理一并纳入法治化管理范围。


  “科研诚信是科技创新的基石,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现世界科技强国目标的重要基础。”他建议,应通过多种途径加大科研诚信教育力度,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生态。(殷芝 记者陆悦)


(责任编辑:张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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