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纠治力度!四部门联合开展医保基金飞行检查

  • 2024-04-28 16:58
  • 作者:冯玉浩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冯玉浩) 近日,国家医保局联合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印发《2024年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决定在全国范围开展2024年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工作。其中,重症医学、麻醉、肺部肿瘤等领域将是此次定点医疗机构检查的重点。


  根据《工作方案》,此次飞行检查将从全国各省中确定2个城市作为被检城市,其中一个固定为省会城市,另一个则是在全省范围内随机抽取的地级市;直辖市直接作为被检城市。被检机构则涵盖了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2022年及以前接受过国家飞行检查的医疗机构还可能接受“回头看”抽查。《工作方案》强调,国家医保局还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或举报线索、大数据筛查疑点等,直接确定被检城市、被检机构和“回头看”抽查机构。


  《工作方案》明确,针对定点医疗机构,国家医保局将重点查处五个方面:一是聚焦重症医学、麻醉、肺部肿瘤等领域,查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重点查处欺诈骗保问题。二是聚焦心血管内科、骨科、血液净化、康复、医学影像、临床检验等以前年度已经重点检查并自查自纠的领域,检查是否按要求自查整改。三是针对“回头看”的定点医疗机构,重点关注以前年度检查发现的问题是否仍然存在,是否整改到位。四是聚焦药品耗材网采情况,重点关注公立医疗机构是否按规定在省级集中采购平台采购全部所需药品耗材。五是针对收治跨省异地就医患者,检查是否存在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


  针对定点零售药店,国家医保局将重点查处虚假购药、伪造处方或费用清单,空刷、盗刷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参与倒卖医保药品;串换药品、将医保基金不予支付的药品或其他商品串换成医保药品进行医保结算,伪造、变造医保药品“进、销、存”票据和账目等三方面。


  据了解,本次飞行检查将在4月25日前启动,定点医疗机构的自查自纠工作将在5月中上旬完成,现场飞行检查工作将在9月底前完成,后续整改及相关工作总结将在12月底前完成。


   


(责任编辑:常靖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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