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药监局迅速部署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供应保障工作

  • 2022-03-15 21:06
  • 作者:冯玉浩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3月13日,国家药监局召开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保障供应调度视频会议。会议结束后,江苏省药监局立即召开续会,贯彻落实国家药监局会议精神,部署省内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供应保障工作。


  会议强调,要深刻领会国家药监局会议精神,深刻认识做好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质量监管和供应保障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家、省有关部署要求上来,统筹调度江苏省药品监管各项资源,全力以赴做好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供应保障工作,有力有效服务疫情防控工作大局。


  会议强调,要做好品种、产能和销售扩增工作。对省内研究基础好、出口销售量大,产品研发较为成熟的产品,要加大在研发、临床研究、资料申报等领域的指导力度,配合国家药监局做好体系核查工作,帮助产品尽快获批上市;积极帮助联系对接委托企业、生产场地,满足获批企业的异地组织生产、跨省委托生产等需求,帮助企业扩大产能、提升产量;畅通与获批企业间的沟通渠道,对企业产品在销售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与阻力,给予指导并协助解决。


  会议要求,要重点做好四个方面的“强化”工作。要强化汇报,及时将省内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供应和监管情况向江苏省委、省政府、省市场监管局汇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合力;主动向国家药监局汇报,及时解决江苏企业在注册申报、生产销售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要强化质量监管,加强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监管,通过开展约谈、企业自查、加强日常监管等多种措施,监督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防范产能扩增可能引发的质量安全风险,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运行。要强化使用指导,通过多种渠道、创新方式方法,指导企业加强对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产品使用方法的宣传,同时利用江苏省药监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帮助公众规范使用检测试剂产品。要强化统计直报,按照国家药监局有关要求,及时统计掌握省内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的研发、产能、生产、销售等情况,加强针对性监管,确保市场供应整体稳定有序。(冯玉浩)


(责任编辑:张可欣)

分享至

×

右键点击另存二维码!

网民评论

{nickName} {addTime}
replyContent_{id}
{content}
adminreplyContent_{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