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市场监管局公布5起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典型案例

  • 2022-07-21 16:28
  • 作者:杜浩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7月20日,四川省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5起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典型案例。据介绍,成都市市场监管部门正在开展为期一年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行动期间依法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案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用药安全。


  案例一:胡某兵涉嫌妨害药品管理案


  2022年2月18日,成都市成华区市场监管局接到涉嫌通过网络平台销售假药的举报后,迅速联合成华分局经侦大队、双水碾派出所到举报地址进行核查。现场挡获胡某兵1人,查获4种止疼类产品294盒、18种壮阳类产品3330盒。经法定机构检测,其中2种止疼类产品中分别检出化学药成分双氯芬酸钠和化学药成分乙酰胺基酚,18种壮阳类产品均含有西地那非。涉案当事人涉嫌妨碍药品管理、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利用网络平台从中牟取利益,该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一百四十二条之规定。该案已于2022年3月移交成华区公安分局,目前警方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案例二:四川某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销售过期药品案


  2022年1月5日,成都市锦江区市场监管局接投诉举报反映在某大药房龙舟路店购买的葡萄糖酸钙过期。根据投诉举报信息,执法人员于2022年1月13日对该药店进行监督检查。现场发现一盒药品已超过有效期。执法人员当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于当日申请并批准立案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锦江区市场监管局没收违法所得及超过有效期药品,并处罚款10万元。


  案例三:裴某军等人涉嫌非法经营医美产品案


  2021年11月至2022年1月,成都市市场监管局与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联合查办裴某军等人通过带货、走私等方式,从境外取得仅有外文标识的医疗美容产品。通过对涉案产品的外文标识进行翻译,发现涉案产品包含“肉毒素”“玻尿酸”“水光针”“溶脂针”等注射用医疗美容针剂。该案共计查获非法经营、含外文标识的“肉毒素”“玻尿酸”“水光针”“溶脂针”等注射使用医疗美容产品300余个品种,合计1000余箱,涉案金额达2000万余元,抓获犯罪嫌疑人21人,刑拘17人,取保候审4人,逮捕10人。本案犯罪链条涉及全国8个城市(含成都)、15个窝点,相关医疗美容针剂通过地下渠道向消费者销售。目前该案已移送龙泉驿区检察院。


  案例四:四川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从事化妆品生产活动案


  2022年2月18日,根据龙泉驿区内一当事人在网上购买易制毒化学品线索,成都市龙泉驿区市场监管局会同公安局龙泉驿分局东安派出所在该当事人的住所内发现疑似毒品及药品、化妆品的生产原料和工具。在检查现场,龙泉驿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精准研判,及时厘清当事人可能存在的多种违法犯罪行为,立即通知区禁毒大队、区卫健局等部门到现场收集和固定证据,多部门协同打击违法犯罪。根据当事人的违法事实,成都市公安局龙泉驿区分局对当事人的涉毒问题进行刑事立案调查,龙泉驿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无证生产化妆品行为进行行政处罚,龙泉驿区区卫健局对当事人的非法行医行为进行调查处理。目前警方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案例五:温江某婴儿用品店经营不符合国家化妆品技术规范要求的化妆品案


  成都市市场监管局通过监督抽检,在温江某婴儿用品店抽检了在售的贝恩亲婴儿护臀膏(品名:贝恩亲婴儿护臀膏,限期使用日期:2023/05/28,生产企业:广东润洁日化有限公司)。经检验,当事人经营的上述婴儿护臀膏抽检结果不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该化妆品生产企业向四川省药监局提出复检申请,经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复验,结果仍为不合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成都市市场监管局没收当事人违法所得及涉案产品,并处以罚款1万元。


  下一步,成都市市场监管局将结合2022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继续深入开展药品专项整治,深挖案源、重拳出击,对主观恶意、严重危害药品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从重从快坚决打击,让监管“长出牙齿”,让违法者“付出代价”。(杜浩)


(责任编辑:常靖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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