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药监局第四监管办开展普法宣传工作

  • 2022-07-22 08:54
  • 作者:杨菲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天津市药监局第四药品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第四监管办”)为提升辖区监管企业法律意识,落实主体责任,以高质量普法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着力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近日,第四监管办结合上半年以来国家药监局推出的一系列管理文件及执法过程中发现的企业违法行为,向辖区企业重点人员开展普法宣传会议。


  会上,执法人员对2022年上半年以来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易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行为进行提示,如未按照时限完成药品生产许可证登记事项变更、未按照规定提交年度报告、药品标签说明书不规范等问题,详细讲解有关法律责任,提示企业引以为戒。同时,执法人员对近期国家药监局和市药监局发布的《药物警戒检查指导原则》《药品年度报告管理规定》《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天津市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等进行详细解读。


  第四监管办将持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坚持边执法边普法,畅通普法宣传“最后一米”,特别是强化行业从业人员对“两法两条例”及其配套规章制度、标准规范的学习,加深全行业对“两法两条例”的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引导企业增强法治意识,作诚信守法的表率。(杨菲)


(责任编辑:王哲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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