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江西省药监局通告11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 多款常用药出现不合格

  • 2022-09-15 16:16
  • 作者:付佳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8月31日,江西省药监局网站发布《江西省2022年第4期药品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22年第4期)》(以下简称《通告》)。《通告》显示,标示为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圣制药)等11家企业生产的健胃消食片等11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次不合格产品中,有不少耳熟能详的常用药物,包括健胃消食片、维生素C咀嚼片、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心脉通片等。


  天圣制药的健胃消食片被点名


  《通告》显示,经抚州市检验检测认证中心检验,标示为天圣制药生产的1批次健胃消食片(生产批号:1200902)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重量差异]。


  根据此前国家药监局官网发布的不符合规定项目的小知识,重量差异是反映药物均匀性的指标,是保证准确给药的重要参数之一。


  数据显示,天圣制药及其子公司近年来曾多次曝出负面新闻。


  2020年10月,国家药监局官网发布的《国家药监局关于18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2020年第73号)》显示,标示为天圣制药生产的复方对乙酰氨基酚片(1191001)不符合规定,不合格项目为[检查](崩解时限)。


  2021年7月,重庆市药监局发布《行政执法案件信息公开表(2021年第10期,总第43期)》,对天圣制药旗下控股的两家子公司重庆长圣医药有限公司、重庆天圣药业有限公司进行行政处罚。


  据了解,2016年12月至2018年4月期间,上述两家天圣制药子公司经营的地黄(批号:161101)经河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含量测定](梓醇)不符合规定。


  中国健康传媒集团药品风险预警平台信息显示,天圣制药成立于2001年10月,法定代表人为刘爽,经营范围包含:生产、销售(仅限本企业生产的产品)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散剂等;批发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原料药及其制剂、中成药、生物制品(除疫苗)、中药饮片、中药材等。


  另有10批次药品不合格


  《通告》还显示,有10家企业的10批次药品不合格,分别为:


  标示为安徽顺和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瓜蒌(批号:220101)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性状]。


  标示为安徽省万生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薄荷(批号:210901)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含量测定]。


  标示为河北康盛华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净山楂(批号:202107001)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水分]。


  标示为湖南嘉恒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批号:20201206)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含量测定]。


  标示为吉林恒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维生素C咀嚼片(批号:20200712)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含量测定]。


  标示为江西新瑞祥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醋延胡索(批号:211201)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黄曲霉毒素B1;黄曲霉毒素G2、黄曲霉毒素G1、黄曲霉毒素B2、黄曲霉毒素B1的总量]。


  标示为化州市华逸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中药饮片厂生产的1批次土鳖虫(批号:210701)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杂质]。


  标示为广东深华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灵芝(批号:190701)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性状;显微特征](标示企业否认生产)。


  标示为广西润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金刚藤颗粒(批号:20210608)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装量差异]。


  标示为广东邦民制药厂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心脉通片(批号:21115002)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微生物限度]。


  另据《通告》,江西省药监局已责成相关部门对检验不符合规定的药品采取查封、扣押、暂停销售、召回等必要的控制措施,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生产企业和被抽样单位进行查处。(付佳)


(责任编辑:王哲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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