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全面推进市县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

  • 2022-09-22 14:54
  • 作者:杨柳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杨柳) 近日,辽宁省药品安全及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印发《辽宁省推进市县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推进全省市县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作出部署。


  《实施意见》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国家药监局关于推进市县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的意见》,结合辽宁省实际,明确了推进市县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提出了明确事权划分、强化工作机制建设、规范业务运行、配强工作力量、提升履职能力、提高检验能力、强化监测能力、提升应急能力等14项重点任务,并从强化组织保障、建立约谈机制、突出考核评价等三个方面明确了保障措施。


  《实施意见》明确,市县级药品监管部门要落实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检查和处罚,以及化妆品经营使用质量安全检查和处罚等工作职责。要健全完善市县级药品监管部门与公安机关之间的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和与各相关部门、单位之间的协调联动、信息共享合作机制。市县级药品监管部门应根据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法律法规规章要求,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安排,进一步健全完善符合属地监管需求的监管制度体系,全面覆盖许可备案、监督检查、稽查办案、抽检监测等各项工作,确保药品监管工作合法、规范、公正、科学、高效。同时,《实施意见》提出,各市县人民政府要按照国务院及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加快建立本地区药品安全及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机制,统筹强化药品安全工作及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实施意见》的出台为推进辽宁省市县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是加快推进基层药品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的有效保障。


(责任编辑:张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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