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征求药品注册申请电子申报相关文件意见

  • 2022-11-07 16:04
  • 作者:许明双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日前,国家药监局就《关于药品注册申请实施电子申报的公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公告征求意见稿)等文件公开征求意见,内容涉及药品注册申请电子申报工作的电子申报资料准备、受理与接收、电子光盘技术要求、电子文档结构等。征求意见截至11月20日。


  公告征求意见稿指出,自2022年12月1日起,国家药监局审评审批的药品注册申请以及审评过程中补充资料等,调整为以电子形式进行递交,申请人无需递交纸质申报资料。现有工作程序不变。2022年12月1日前已提交纸质申报资料且注册申请已受理的,审评过程中的补充资料等仍采用纸质申报资料形式进行递交。申请人应当按照现行法规及电子申报资料要求准备电子申报资料,将光盘寄送至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以下简称药审中心)提出申请。药审中心将基于电子申报资料开展受理、审评审批工作。电子申报资料相关申报要求由药审中心另行发布。同时,申请人应当做好对纸质申报资料的保管和存档管理工作。


  此次发布的还包括《关于药品注册申请电子申报有关要求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征求意见稿)《申报资料电子光盘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药品注册申请电子文档结构(征求意见稿)》和《承诺书(征求意见稿)》。通知征求意见稿说明了药品注册申请电子申报的资料准备、资料受理与接收的有关要求,以及光盘数据可读性、光盘整理、原料药登记资料等方面的其他要求。其中指出,药审中心在收到药品注册申请光盘后5个工作日内,对申报资料进行受理形式审查。受理行政许可电子文书均由“药品业务应用系统”及“药品eCTD(药品电子通用技术文档)注册系统”推送并以短信提醒,药审中心不再邮寄受理行政许可纸质文书。申请人需按要求提交2套完整电子申报资料光盘(含临床试验数据库,应单独装盒),分别供电子申报资料审评和核查使用。后续随着信息化工作逐步推进,药审中心将及时调整相关要求。


  据悉,实施药品注册申请电子申报是目前国际通行做法。2021年12月,eCTD系统正式上线运行,化学药品注册分类1类、5.1类以及治疗用生物制品1类和预防用生物制品1类的上市许可申请可在线申报。推进药品注册申请电子申报工作,旨在提高药品审评审批效率,提升“互联网+药品监管”应用服务水平,进一步推进药品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许明双)


(责任编辑:王哲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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