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通告45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

  • 2022-11-22 17:44
  • 作者:
  • 来源:国家药监局网站

  11月22日,国家药监局网站发布《国家药监局关于45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2022年 第56号)》。全文如下。


国家药监局关于45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2022年 第56号)


  在2022年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中,经海南省药品检验所等单位检验,产品标签标示为广州赛丝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赛丝之秀润黑露(自然黑)等45批次化妆品(含牙膏,下同)不符合规定(见附件)。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及《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药监局要求广东、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上述45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涉及的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境内责任人依法立案调查,责令相关企业立即依法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开展自查整改;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上述化妆品,依法调查其进货查验记录等情况,对违法产品进行追根溯源;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特此通告。


  附件:45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信息


  国家药监局

  2022年11月18日


45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信息.doc


(责任编辑:张可欣)

分享至

×

右键点击另存二维码!

    相关阅读
网民评论

{nickName} {addTime}
replyContent_{id}
{content}
adminreplyContent_{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