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加强中小学校配餐(食堂)管理工作

  • 2022-12-28 00:00
  • 作者:齐桂榕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近日,山东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配餐(食堂)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将加强中小学校配餐(食堂)管理工作、保障学校食品安全与学生营养健康作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实际举措,努力为广大中小学生提供卫生安全、营养健康、质优价宜的就餐服务。


  《通知》进一步明确教育、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各部门职责分工,压实各方工作责任。根据《通知》,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对属地中小学校配餐(食堂)食品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定期开展检查,依法查处涉及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建立中小学校配餐(食堂)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及时向教育部门通报学校食品安全相关信息;督促学校按照规定设置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并对学校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进行抽查考核,指导学校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依法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等。


  《通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要求各市、县指导督促配餐单位和学校食堂严格落实食品采购、贮存、加工、供应、配送和餐(饮)具洗消等各环节的相关要求,健全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保障食品安全;指导督促配餐单位和学校食堂对采购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应用“山东食链”信息化追溯系统,推动采购的食用农产品源头可追溯,禁止采购无法提供可溯源凭证的食用农产品。各中小学校要建立健全并落实有关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要求,定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每餐均应当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作好陪餐记录。


  在强化保障方面,《通知》还提出加快推进规范化食堂建设,积极创建“清洁厨房”;加强信息化建设,持续推进配餐单位和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山东食链”等智慧管理模式提质扩面,应用信息化技术加强精细化管理,打造节约型智慧食堂,提升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三部门定期开展联合检查,坚持一线工作法和“四不两直”工作法,加强对配餐(食堂)下沉式监督等。


  据悉,今年以来,山东省市场监管局联合教育、卫健部门聚焦中小学校配餐(食堂)管理,扎实开展专项整治,督促校外供餐单位、学校食堂开展每周自查,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实施季度检查;联合教育部门落实校外配餐单位“动态清单管理、学前全面检查、开展监督抽检、建立年度黑名单”四项长效机制;畅通省、市、县三级教育和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渠道,设立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有效提升中小学校配餐(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齐桂榕)

(责任编辑:常靖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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