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浙江省药监局发布药品质量监督抽检结果 标示为安徽药知源等企业生产的产品抽检不合格

  • 2023-06-06 09:41
  • 作者:满雪 辛悦然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记者满雪 实习记者辛悦然)5月24日,浙江省药监局网站发布《关于发布2023年第1期浙江省药品质量监督抽检结果公告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显示,经检验,发现不合格产品12批次。其中,经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安徽药知源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药知源)生产、宁波市鸿海医药药材有限公司销售的独活(生产批号:190301),【含量测定】不符合规定。


  中国健康传媒集团药品风险预警平台显示,对于上述浙江省药监局公布的不合格产品,安徽省药监局已于2022年12月30日进行行政处罚。


  依据皖药监药处罚〔2022〕2-32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出具的不合格报告书显示,该批次被抽检的独活(批号:190301),【含量测定】不符合规定。标准规定,按干燥品计算,含蛇床子素不得少于0.50%,含二氢山芹醇当归酸酯不得少于0.080%。该批次产品含蛇床子素为0.39%,含二氢山芹醇当归酸酯为0.075%。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修正)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修正)第七十四条的规定,2022年12月30日,安徽省药监局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1240.00元,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11240元2.5倍的罚款,计28100元,罚没款共计39340元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独活是一味祛风湿药,为伞形科植物重齿毛当归的干燥根,具有抗炎、镇痛、解痉、催眠、抗肿瘤等作用。含量不符合规定会直接影响其质量和功效。


  针对此次抽检不合格情况,记者先后拨打了安徽药知源的三个联系电话。第一个为官网显示联系电话,但无人接听;第二个与第三个电话接听后,问及是否是安徽药知源,对方随即挂断。截至6月5日发稿前,安徽药知源官方网站电话仍未有人接听。


  中国健康传媒集团药品风险预警平台显示,安徽药知源药品质量问题频发。仅在2022年,安徽药知源就有三次因生产劣药受到安徽省药监局的行政处罚。


  依据皖药监药处罚〔2022〕2-10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食品药品检验所出具的检验报告显示,安徽药知源生产的茜草(批号:190802),【含量测定】不符合规定。2022年6月13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第七十四条,安徽省药监局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9600元、罚款28800元的行政处罚。


  依据皖药监药处罚〔2021〕2-12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成都市药品检验研究院出具检验报告书显示,安徽药知源生产的甘草片(批号:201202),【含量测定】不符合规定。企业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由被抽样单位提出复验。此后四川省药品检验研究院(四川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的复验报告显示,该产品的【含量测定】不符合规定。2022年3月15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安徽省药监局对其作出没收召回产品,没收违法所得3682.8元,罚款12万元的行政处罚。


  依据皖药监药处罚〔2021〕2-9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黄冈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显示,安徽药知源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桔梗,浸出物不符合规定。2022年1月20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修正)第七十四条,安徽省药监局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6005元、罚款18015元的行政处罚。


  记者查询中国健康传媒集团食品药品舆情监测系统发现,2022年,安徽药知源也曾出现在辽宁、河南省药监部门公布的药品抽检“黑名单”上。


  2022年12月29日,辽宁省药监局网站发布药品质量公告(2022年第2期·总第47期)显示,标示为安徽药知源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通草(生产批号:210401),【性状】【鉴别】不符合规定。


  2022年6月14日,河南省药监局网站发布药品质量监督抽检结果公告(2022年第2期)显示,标示为安徽药知源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当归(生产批号:200404)性状不符合规定、秦皮(生产批号:191101),【检查】水分不符合规定。


  安徽药知源官网显示,该公司生产范围包括中药饮片、直接口服饮片、毒性饮片,可生产加工中药饮片700余种。企业拥有常规生产车间、直接口服饮片生产车间和毒性饮片生产车间,常年可生产常规中药饮片3000吨,毒性中药饮片300吨,并拥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仓库。


  本次浙江省药监局公布的抽检信息中,除标示为安徽药知源生产的该批次独活外, 另有11批次产品不合格。根据《通知》,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药品,浙江省药监局已要求各相关地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置。


(责任编辑:常靖婕)

分享至

×

右键点击另存二维码!

网民评论

{nickName} {addTime}
replyContent_{id}
{content}
adminreplyContent_{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