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兰州发布2023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药械化典型案例

  • 2023-11-17 14:54
  • 作者:丁怡媛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2023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开展以来,甘肃省兰州市市场监管系统聚焦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重点商品、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全面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和市场监管风险压力大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优势,有力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日前,兰州市市场监管局公开曝光了一批典型案例,其中药械化典型案例为:


  一、兰州康泰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未按照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标示要求运输、贮存医疗器械案


  2022年8月23日,兰州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兰州康泰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医疗器械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产品“凝聚胺介质试剂”(生产厂家:珠海贝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证编号:国械注准20163400841),标签标示储存温度为2℃—25℃,而该公司提供的库房温度记录表显示2021年7月—12月,该库房温度达到26℃—30℃;该公司未能提供“罗氏培养管”(生产厂家:珠海贝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证编号:粤械注准20172400535)自2021年至今的供应商运输冷链数据记录。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之规定,构成未按照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标示要求运输、贮存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


  2022年10月18日,兰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八条之规定,依法作出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二、兰州七里河区晏家坪王继龙诊所销售劣药案


  2023年6月19日,七里河区市场监管局晏家坪市场监管所在对晏家坪王继龙诊所进行飞行检查时发现,该诊所诊疗室内有1盒已开封未使用的呋塞米注射液4支(规格:2ml:20mg×10支/盒,生产批号:2015151-3,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4022506,生产日期:2021年5月15日,生产厂家:广东南国药业有限公司,有效期至:2023年4月)已过期。执法人员对发现的上述4支过期药品当场扣押。经查,该4支注射液未放在诊疗室不合格药品区域内,与其他尚在有效期内的药品混放,已经进入调配使用环节。当事人提供了该批药品的进货单,进货价为14.4元/盒,购进了4盒,以2元/支用掉了其中36支,只剩执法人员发现的这4支过期药品,货值金额8元。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五)项之规定,构成销售劣药的违法事实。


  2023年8月4日,七里河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及第一百一十九条之规定,依法作出没收呋塞米注射液4支,并处以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


  三、西固区慕颜化妆品生活轻汇馆未依照规定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2023年3月20日,西固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西固区慕颜化妆品生活轻汇馆进行执法检查,现场发现该店化妆品柜台陈列经营的Rseries浪漫身体护发乳、如薇焕颜氨基酸洁面膏、东方宝石土耳其精油沐浴乳等共计16个品种29瓶(支)化妆品,现场不能提供化妆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未作进销货记录。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未依照规定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违法行为。


  2023年5月24日,西固区市场监管局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依法作出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丁怡媛)


(责任编辑:常靖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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