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大中:高位推进 严查重处 共治共建 四川省大力提升药品安全保障水平

  • 2023-12-27 15:05
  • 作者:张大中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开展以来,四川省药监局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药品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三大目标任务,坚持政治引领,聚焦突出问题,紧盯薄弱环节,持续排查化解药品安全风险隐患,严肃查处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不断提高依法监管水平,全力推进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落地见效。


  强化政治引领,全面部署巩固提升行动


  按照国家药监局部署要求,四川省药监局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高起点谋划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各项工作。一是深化思想认识。层层召开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动员部署会,明确开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重点任务、方法措施,引导系统干部职工认清开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不断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各级药监部门及时成立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安全隐患风险管控点、违法违规行为打击侧重点、监管能力提升发力点,全力推动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规范有序开展。三是统筹有序推进。各级药监部门召开交流会、推进会、督导会,围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主线,加强统筹协调,在隐患排查上再深入,在案件查办上再发力,在能力提升上再加强,在长效机制上再完善,及时下发通知、编印情况通报、工作简报,强化督查督办,稳步推进药品安全巩固提升顺利开展。


  坚持问题导向,精准研判防范化解风险


  各级药监部门始终坚持底线思维,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实施精准治理。一是精准识别风险。出台药械化质量安全风险研判会商办法,编制药械化质量安全风险分析报告,分析风险来源、评定风险等级、建立《药械化风险隐患清单》、制定防控措施,及时发现药品安全隐患,精准施策消除风险。全省召开药品风险研判会2次,研判风险信息30项;组织医疗器械风险研判会3次,形成风险清单92条。二是精准排查风险。聚焦风险“多发、易发、常发”的重点产品、重点环节、重点对象、重点区域,全省出动执法人员17.7万余人次,检查药械化单位13.2万余家次,办理投诉举报334起,排查消除风险隐患8512个。三是精准处置风险。综合利用约谈、告诫等形式,开展问题企业专门约谈,针对共性问题,举一反三、由点及面开展风险治理工作,确保直达“病灶”、根除“积弊”。细化《重点监管企业目录》,对重点品种、重点领域精准施治、靶向发力。


  保持高压态势,严查重处违法犯罪行为


  各级药监部门深化药品安全“一盘棋”思想,围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目标,持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准确把握监管执法“时度效”,切实让监管生威、让执法长牙,实现案件数量质量“双提升”。一是抓实案件查办。高质量开展药品网络销售、医疗美容服务、医药购销等领域专项整治,保持严厉打击药品违法犯罪行为高压态势。成立案件查办指导组,对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过程中的重大案件和疑难问题实行专案专组专人负责,对督办案件进行指导协调和跟踪督办,严把案件查办证据关、质量关,全面提高案件查办质量。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开展以来,全省各级药监部门立案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案件1074件,涉案货值约1741.64万元,罚没款1511.45万元,处罚11人次。二是加强协同联动。加大与公安、卫健、网信等部门合作力度,强化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联合执法,以新机制促进新合作,先后召开联席会议5次,进一步增强监管工作的协调性和威慑力。健全案件移送、线索通报、证据转换、检验鉴定、信息共享、联合督办、经验交流、信息发布、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确保协作机制程序化、信息资源共享化、优势互补常态化、联合监管经常化,切实形成查处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合力。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开展以来,移送司法机关立案5件。三是深化监管协作。签订《川渝药物警戒能力建设合作备忘录》,组织开展川渝联合检查,互派人员101人次。与重庆市药监局联合出台药品、医疗器械跨区域监管和放射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共同拟定行政处罚裁量规则和基准、药品批发企业和零售连锁总部检查验收标准、普通化妆品备案技术审查标准等,持续推进川渝药品监管异地同标、执法尺度一致。


  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共治共建氛围


  各级药监部门持续加强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宣传报道,积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一是建强法宣基地。各级药监部门将药品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内容与党建文化等相结合,建设具有党建特色的药品安全法治宣传教育站点,合理利用公园、广场、社区、景区等公共场所,因地制宜建设药品法治文化阵地,构建法治宣传教育社会网点。二是聚焦科普教育。依托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等品牌活动,创新搭建家庭药箱清理、爱心检测、“药”你健康咨询、医院义诊、趣味问答等“集市展位”,深入线下开展普法宣传和科普宣教,提高群众安全用药意识。发布科普信息8期,转载药械化警诫提醒14期,确保群众用药安全有效。三是加强媒体宣传。各级药监部门创新形式、丰富手段,利用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电视台等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立体化、多层次地宣传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工作重点、行动安排、工作措施,在讲好药监故事、传播好执法声音中汇聚药品安全共治共建合力,进一步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张大中)


(责任编辑:常靖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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