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药监局打造与企业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

  • 2024-04-19 17:05
  • 作者:齐桂榕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近日,山东省药监局首期“局长企业家恳谈会”在菏泽现代医药港召开。山东省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涛带领有关处室负责人,与菏泽、济宁两市的8家医药产业企业家代表零距离交流,对企业提出的20余项具体建议和实际诉求一对一精准解答,逐项“把脉问诊”。


  药监局长与企业面对面恳谈已是山东省药监局近年来的常规操作。与以往不同的是,这场恳谈会不再像以往那样让企业上门,而是局长带队走向产业一线,让药监部门离企业更近一点。这次恳谈会地点的选择也颇有深意。菏泽现代医药港是菏泽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主战场之一,是菏泽市高标准打造的生物医药产业生态圈。“现代医药产业是我省七大新兴产业之一,是新质生产力的典型代表。”李涛在会上向企业表明,加强沟通交流的主要目的就是了解产业发展情况,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全力推动塑造医药领域新质生产力。


  这场走上门的恳谈,是山东省药监局以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帮扶企业的缩影。“近年来,我们积极贯彻落实山东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坚持‘有解思维’理念,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目标,着力建立与企业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该局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2023年9月,山东省政府出台文件要求省政府领导同志与企业建立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山东省药监局办公室积极作为,于同月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与企业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的若干落实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提出开展“面对面”服务企业活动。如,省药监局领导同志每季度轮流主持召开“局长企业家恳谈会”,省药监局各业务处室主要负责同志每季度主持召开“处长企业共商会”,省药监局各区域检查分局主要负责同志每季度主持召开“政企沟通片区会”,建立园区企业联系站等。


  《若干措施》发布后,山东省药监局机关及各分局、直属单位均积极落实,设立各自特色的沟通帮扶活动,如“企业公众开放日”“百名专家进百企”“春蕾行动”等品牌活动。负责菏泽、济宁两地的山东省药监局区域检查第六分局专门制定实施细则,明确沟通交流渠道、重点园区联系点、政企常态沟通机制等工作的具体落实要求。其中,针对重点园区定点联系机制,明确分局领导班子成员轮流到济宁高新区、菏泽现代医药港的服务站办公,集中办理企业咨询和服务诉求,每季度至少一次。“第六分局驻地就在菏泽,离现代医药港较近,企业有诉求可以随时过去。考虑到济宁相对远一点,我们就在服务站设立办公场所。这次专门在济宁服务站办公2天。”第六分局局长赵恒介绍,3月7—8日在济宁服务站走访企业6家,与8家重点企业座谈交流,现场解答政策技术咨询23条,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8条,并提出指导意见和建议;3月4日在菏泽医药港服务站与19家企业召开政企沟通片区会,解答问题咨询20余条。


  “如果盐酸氨溴索直服颗粒进行中等变更,同时增加几个微小变更,从制度层面是否还是中等变更,是否可行?”在菏泽现代医药港的政企沟通片区会上,山东科成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科成)向第六分局寻求帮助。其实,第六分局对山东科成的帮扶早已持续开展,让其成为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的受益者。该公司研发的盐酸氨溴索直服颗粒于2023年11月获批2.2类新药。在该药从研发到上市生产的过程中,药监部门始终与企业保持密切联系,针对生产许可证申报、登记事项变更、GMP符合性检查等事项多次上门指导。山东科成质量负责人杨灿对药监部门指导生产许可证申报的举措印象深刻。“盐酸氨溴索直服颗粒是我们申报的第一个产品,再加上我们是从外省招商引资过来的企业,对省内政策在理解上存在偏差,申报过程有许多疑惑。”杨灿说道,“拿不准的问题就随时给药监部门打电话请教。分局不仅指导我们对法规准确理解,还引导我们在满足法规要求的基础上又快又好地开展后续工作。第六分局对申报资料提前预审,最终未经任何发补一次性通过审批,让我们快速拿到了生产许可证。”


  目前,山东省药监局常态化交流机制的服务形式丰富,与企业建立起多通道、多维度、灵活便捷的沟通交流渠道。“服务企业要扑下身子。”李涛表示,“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的实施,让药监与企业零距离听实情、办实事、解难题。我局将不断优化服务方式,扎实提升服务质量,全力推动发展医药领域新质生产力。”(齐桂榕)


(责任编辑:张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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