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三小”经营使用药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现场推进暨集中整治“突击战”动员部署会召开

  • 2025-08-05 15:56
  • 作者:郭婷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郭婷) 7月28日-29日,浙江省“三小”经营使用药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现场推进暨集中整治“突击战”动员部署会在台州召开。


  会上,浙江省药监局相关负责人通报了全省“三小”治理工作进展,对集中整治“突击战”工作进行部署,明确了下一步重点工作任务。台州市、金华市、舟山市、德清县、遂昌县市场监管局作经验交流。


  会议要求,工作站位要高,绝不能有“应付”思想,绝不能有“畏难”情绪,绝不能有“松劲”苗头,绝不能有“放过”心态。排查维度要广,要全面、动态、精准地排查治理的主体和问题,做到底数清、问题清。突击靶向要准,要把握突击方向,锁定突击对象,确定突击方法,提升突击实效。查处力度要大,做到有投诉举报的必查、有违法违规主观故意的必查、有风险隐患的必查、有危害后果的必查。各方协同要紧,对内要加强内部处室单位间协同,对外要加强部门间协同,系统要加强省市县上下协同和跨市县协同。整治效果要实,通过专项治理和“突击战”,推动市场环境规范有序、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提升,实现党委政府认可、市场主体有感、群众满意度提升。


  据悉,今年3月,浙江省药监局联合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在全省范围内启动“三小”经营使用药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本次专项治理聚焦“三小”场所,即规模较小、营业面积较小、从业人员较少的单体零售药店(小药店)、诊所(小诊所,包括小医美诊所)和生活美容店(小美容店)。通过压实主体责任、惩治违法违规行为、行纪行刑衔接、联合联动治理等措施,对“三小”存在的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医疗器械,未按规定销售处方药,销售、使用过期药品、医疗器械,经营未依法注册、备案的化妆品等危害群众用药用械用妆安全的行为开展重点治理。本次专项治理共分为三个阶段:3月底前完成宣贯自查,落实“三小”主体责任;4-10月围绕治理工作任务,开展集中治理;11月底前完成治理工作总结,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巩固专项治理成果。


(责任编辑:宋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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