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获批开展优化药品补充申请审评审批程序改革试点工作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9月11日,国家药监局发函,同意陕西省药监局和安徽、江西省药监局开展优化药品补充申请审评审批程序改革试点工作。
2024年2月,国家药监局印发《优化药品补充申请审评审批程序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旨在推动国家与省级药品监管部门联动,提高省级药品监管部门药品监管和服务区域发展能力。《方案》明确提出试点申报须经地方政府批准、配备专业审评人员,将化学药品重大变更审批时限从200天压缩至60天。特别强调需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要求省级药监局与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完成数据对接。
陕西省药监局积极筹备,认真落实国家药监局相关要求,采取“提前介入、一企一策”模式,通过前置指导、核查检验等服务,持续优化审评服务,提升审评质效。此次获批审评审批改革试点,将大幅缩短需要核查检验补充申请的技术审评用时,助力陕西医药产业提速优化生产工艺,加快创新成果转化。 (贺一辰)
(责任编辑:赵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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