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门发布《基层慢性病健康管理服务能力建设指引》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王晓冬)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基层慢性病健康管理服务能力建设指引》(以下简称《建设指引》),指导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强慢性病健康管理服务能力。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基层慢性病健康管理服务的指导意见》,明确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全科医疗科(全科诊室)、慢性病一体化门诊等为主体,整合预防、诊疗、随访等服务功能(含中医),可设立分区合理、动线流畅的“一站式”基层慢性病健康管理中心。为指导各地根据需要促进基层慢性病健康管理服务能力建设,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适应城乡居民慢性病健康管理服务需求,在总结地方典型经验的基础上,结合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建设要求,研究制定了《建设指引》。
《建设指引》按照“整合功能、上下协调、连续服务、分级推进”的原则,统筹基本医疗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源,发挥紧密型医联体、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集成作用,加强信息联通共享,提供“一站式”功能整合的基层慢性病健康管理服务。
基层慢性病健康管理服务能力建设主要从五个方面开展。一是对辖区居民开展慢性病预防、诊疗、健康管理服务以及转诊、信息汇总流转等核心功能。二是空间布局主要包括健康服务区和诊疗区,要求功能分区明确、导向标识清晰、人员动线流畅。三是人员由全科医生、中医医师、公共卫生医生、药师、护士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四是根据慢性病健康管理服务的需要配备相关设施设备。五是加强数智化应用,推进实现诊疗、体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方面信息数据交汇共享。
根据基层慢性病健康管理功能分区,主要承担咨询与筛查、诊断与治疗、随访与健康指导等三个方面任务,包括提供健康咨询和预约挂号、健康自检、采集居民健康信息、签约或续约家庭医生、分类分级健康管理、转诊、随访、健康指导、数据分析等11项服务内容。同时,为方便优化服务流程,制定了“基层慢性病健康管理服务流程示意图”,供各地参考使用。
《建设指引》中明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执行有关慢性病健康管理服务指南,规范服务流程和内容。紧密型医联体牵头医院或上级医院相关专病科室应强化责任,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指导和质量控制,持续改进慢性病健康管理服务质量。
(责任编辑:宋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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