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火胶囊和便通片转换为非处方药

  • 2026-03-25 16:18
  • 作者:张一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记者 张一) 近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公告,经组织论证和审核,清火胶囊和便通片由处方药转换为非处方药。清火胶囊转换的品种规格为每粒装0.45克,便通片转换的品种规格为每片重0.46克,类别均为甲类。


  公告列出了清火胶囊和便通片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包括用法用量、不良反应、禁忌、注意事项等项目内容。说明书范本原则上不得删减,如原批准说明书的安全性内容较本范本内容更全面或者更严格的,应当保留原批准内容。


  清火胶囊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的“不良反应”项提到:本品可见腹泻、腹痛、恶心、呕吐、腹部不适、排便频率增加、口干、皮疹、瘙痒、头晕、头痛、乏力、胸部不适、过敏反应等不良反应报告。“注意事项”包括“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无实热者及孕妇慎用”“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等内容。


  便通片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在“禁忌”项明确了“孕妇禁服,实热便秘者禁服”;“注意事项”包括“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服药3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到医院就诊”等内容。


  公告要求,相关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于2026年12月15日前,依据有关规定,就修订说明书事项向省级药监部门备案,并将说明书修订的内容及时通知相关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等单位。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规定内容之外的说明书其他内容,按原批准证明文件执行。药品标签涉及相关内容的,应当一并修订。自补充申请备案之日起生产的药品,不得继续使用原药品说明书。


  据了解,清火胶囊用于咽喉肿痛,牙痛,头晕目眩,口鼻生疮,风火目赤,大便不通。符合本次公告所述品种规格的仅有一款产品,其批准文号归属浙江泰康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便通片用于脾肾不足,肠腑气滞所致的便秘。公开信息显示,该药仅有一个批准文号,由泰华天然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持有。


(责任编辑:常靖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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