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药监局印发《云南省化妆品新原料沟通交流工作机制(试行)》

  • 2026-07-14 16:12
  • 作者:薛静文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近日,云南省药监局印发《云南省化妆品新原料沟通交流工作机制(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机制》),以支持和服务云南省化妆品新原料创新发展。


  《工作机制》明确,本工作机制适用于云南省药品和医疗器械审评中心(以下称省审评中心)依申请人申请,在原料研发立项、提交注册备案资料前、技术核查过程中以及安全监测期等阶段,就化妆品新原料有关技术问题与申请人进行的沟通交流。


  在沟通交流方式上,《工作机制》指出,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前一般技术问题的前置咨询可通过邮件方式进行交流;涉及新原料研发申报、技术核查反馈的重要技术问题,申请人可通过指定邮箱提交《化妆品新原料沟通交流申请表》,申请面对面会议、视频会议进行沟通交流。


  根据《工作机制》,省审评中心在收到申请资料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审核,经省审评中心按工作程序同意后召开,并与申请人对接商定召开具体事宜。


  此外,省审评中心在工作中若认为需进一步沟通相关技术问题或研究内容,也可通知申请人,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开展交流。


  《工作机制》强调,沟通交流会议遵循依法依规、科学严谨的原则,旨在为申请人提供技术指导与政策解读。会议内容及意见仅作为研发申报的参考,不涉及对最终注册、备案结果的承诺与预判。同时,省审评中心应对涉及申请人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依法予以保密,严禁与申请人进行私下接触。(薛静文)


(责任编辑:常靖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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