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药监局印发方案部署加强药品网络零售监管工作

  • 2026-08-05 10:50
  • 作者:杨菲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为严格落实国家药监局关于强化药品网络零售监督检查的工作部署,天津市药监局印发《天津市落实〈国家药监局关于加强药品网络零售监督检查的通知〉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同步召开全市药品网络销售监管专项部署会议。立足线上药品流通监管痛点难点,结合本市监管实际细化核查标准,聚焦“影子药店”等隐蔽违法行为,层层压实平台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切实规范药品网络经营秩序,保障公众线上用药安全。

  《方案》要求,对全市第三方平台及入驻零售企业开展全面排查,建立精细化监管台账,精准掌握经营资质、公示内容、仓储发货地址等关键信息,细化线下实地核查内容,明确异常信息比对判定方式。重点核查第三方平台对入驻商家资质开展实质审核、周期性复核、公示信息监管及自营仓储管理等责任落实情况,逐项核对线上线下经营信息不一致事项,精准查处线下闭店、线上违规经营的“影子药店”,并向平台所在地省级药监部门发函,要求平台停止为其提供经营服务。

  针对“影子药店”、变相擦边、虚假换牌等严重威胁用药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尤其是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却以药品名义宣传治疗功效的滴眼液、护眼液类产品,《方案》明确提出要强化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大案件查办力度,落实行刑衔接、行纪衔接工作机制,严肃追责问责违法企业及相关责任人。与此同时,深化医疗、医保、医药协同治理,将排查发现的医保定点药店违法线索及时移交医保管理部门。

  在平台管控措施方面,《方案》作出明确规定:第三方平台入驻商户存在线上线下经营信息不一致的,由监管部门下达整改通知;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令平台予以清退。区级监管部门排查发现同类问题后,可结合实际提出处置建议,由市药监局统一抄送平台属地省级药监部门。同时,探索建立长效互通机制,定期推送违规主体信息,推动平台开展动态巡查,从源头杜绝违规商家入驻。

  在专项部署会上,市药监局对《方案》内容进行逐条解读,划分市、区两级工作职责,明确各阶段时间节点、核心任务与执行标准。会议强调,各部门要充分认清本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与紧迫形势,统筹衔接药品经营环节“清源”巩固提升行动、质量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推进线上线下联动执法、多部门协同共治,凝聚监管合力;积极探索常态化监管模式,归纳推广典型案例经验,巩固整治成效,不断提升药品监管综合能力,筑牢网络销售环节质量安全底线。(杨菲)


(责任编辑:宋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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