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鼓励化妆品原料创新发展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蒋红瑜) 近日,辽宁省药监局发布《服务化妆品新原料创新发展若干举措》(以下简称《若干举措》)。《若干举措》提出3个方面12条具体措施,以指导辽宁省化妆品新原料创新全周期技术问题,促进化妆品新原料创新发展。
在畅通信息收集渠道方面,《若干举措》明确,在辽宁省药监局官网设立“辽宁省化妆品新原料创新专栏”,线上收集企业、科研院所化妆品新原料研发信息及咨询问题;各市及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市场监管部门、各稽查处、技术机构、行业协会线下常态化收集企业、科研院所化妆品新原料研发信息;将立足本土特色资源,采用前沿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化妆品新原料,纳入化妆品新原料创新帮扶清单。
关于对接企业需求开展全周期服务,《若干举措》要求,组建由监管、审评、检验、监测业务骨干组成的化妆品新原料创新服务专班,对接企业需求,开展新原料研发、申报、合规等全周期政策解读、技术指导。例如,服务专班提前介入新原料研发环节,加强对新原料判定及分类研究的技术指导,规范试验设计、数据与记录管理,指导企业规范开展制备工艺优化、质量标准建立、安全性评估、功效宣称评价等研究工作;探索建立化妆品新原料功效宣称评价、安全性评估技术指南,指导企业规范开展相关研究工作。
针对全面提升新原料创新能力,《若干举措》提出,精准对接企业需求,组织座谈交流、答疑解惑,提升企业合规研发与申报实操能力;提升审评、监管人员能力,加强与化妆品产业发达、监管经验丰富省份的沟通交流,持续提升新原料研发、合规、监测等方面的服务能力;支持化妆品检验检测机构及时扩充新原料检测项目参数,优化检验流程、压缩检验时限,为新原料研发试验、安全性评价、功效宣称评价提供高效便捷的技术服务。
(责任编辑:宋莉)
分享至
右键点击另存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