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在南京召开

长三角地区试点医疗器械广告跨区域审查

1月28日,记者从市场监管总局获悉,该局已批复同意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在长三角地区开展医疗器械广告跨区域审查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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