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基层之内蒙古赤峰<br>政策引导下的药品零售行业“三级跳”

  • 作者:陈 静
  • 来源:中国医药报
  • 2014-09-06 08:21

    中国医药报记者  陈  静


    图为雷世大药房有限公司驻店药师通过远程视频系统与总部执业药师共同审方。中国医药报记者  陈静  摄


    在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红山区繁华的火花路、园林路上,人川、雷蒙、荣济堂、成大方圆、雷世大药房5家“本土”药品连锁企业都设有门店。7月25日下午,记者到这里采访,先到的雷蒙大药房园林路店,编号为“088”,看来连锁规模不算小。与记者同行的赤峰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药品监管科工作人员张庆云介绍,截至今年6月底,赤峰市连锁药店数量达到799家,占零售药店总数的41%,是自治区连锁药店比例水平最高地区。与此同时,全市县以下(乡镇、村)药店达到 1117家,农村牧区用药的方便安全得到保证。
    促进药品零售业态健康快速发展,是赤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年来的一项重要工作。赤峰市局局长宋廷毅告诉记者,该局先后7次对《赤峰市零售药店开办与变更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了修订,通过政策引导,有效地促进了零售药店向农村牧区发展、经营业态向连锁发展,全市药品零售行业呈现健康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
    健康市场的培育并不是一蹴而就的。赤峰市局把握重点,分阶段逐步推进。
    “第一阶段的重点是发展农村牧区零售药店。”赤峰市局纪检组长郭振涛介绍,2005~2007年,该局把在农村牧区开办零售药店的药学技术人员要求设置到政策允许的最低限,引导符合准入资格的人员到县以下开办药店。仅用两年时间,全市县以下药店就增加到了600多家,农牧民购药难、买药贵和药品质量难以保证的问题迎刃而解。目前,全市县以下药店1117家,占总数的57.3%。
    第二阶段的重点是合理布局。为防止全市零售药店发展过快过剩引发不正当竞争,赤峰市局连续两次修订《办法》,提高了单体药店准入门槛,要求药店质量负责人须为执业药师,处方审核员不少于2人等。赤峰市局副局长杨勇认为,这两次修订,不仅为药店向农村牧区“转移”提供了政策导向,而且使药店布局得到了更合理有效的调控。
    2010年以来的第三阶段,赤峰市局重点扶持药品经营向连锁业态发展。
    雷蒙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小东说:“公司现有连锁门店近284家,仅去年就增加门店83家,这得益于监管部门的鼓励和倾斜政策。比如,规定新开办单体药店营业面积必须在150平方米以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必须为执业药师等,而连锁总部可以设置远程药事服务中心,执业药师通过视频为门店提供药学服务。”
    人川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董事长卞文明认为,赤峰市局不是单纯地监管,而是从宏观上引导企业和行业发展,并切合实际地探索解决发展中的问题。在人川总部,记者看到,视频中心的几台电脑前,6位执业药师值守,通过网络视频为公司所属的124家连锁药店随时提供远程用药咨询指导。这是赤峰市局正在推行的连锁总部远程视频药事服务。张庆云说:“这样做是考虑到执业药师缺口大的实际困难,利用连锁总部的药师资源,通过网络视频为各门店顾客提供远程的药学服务。”
    “发展连锁,让监管部门心里更有底。”郭振涛的一句话点出了鼓励连锁发展对提高监管效能的意义。目前,赤峰市五大连锁总部对门店全部实现了信息化管理,监管部门通过远程监管系统与连锁总部端口对接,能掌握总部及门店的各类相关数据,实现信息共享,大大提高了监管效率。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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