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大药房—— 筑造百姓安全用药的“终端防线”

  • 作者:徐亚静
  • 来源:中国医药报
  • 2014-09-06 08:17

    2012年8月8日,北京劲松社区的居民排起长队,请北京国大药房劲松店店长兼药师张海丰免费量血压、测血糖,讲解用药知识。而就在半小时之前,居民们刚刚听过了北京医院和解放军304医院两家三甲医院医生做的健康宣讲。这,只是北京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简称“北京国大药房”)与辉瑞制药携手,计划在本年度8~12月进行的多场“社区健康大讲堂”科学用药社区宣讲活动中最普通的一幕。 
    
    北京国大药房总经理吴云告诉记者,药店作为药品进入普通百姓家的最后一个专业环节,可以说是安全用药、合理用药的“终端防线”。秉承“关爱生命,呵护健康”理念的国大药房,一直以履行社会责任,确保用药安全、有效,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己任。除去社区健康宣讲活动外,北京国大药房内抓管理,严控质量,努力做好百姓用药“把关人”,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 
    
    重质量 
    
    重质量  合法经营考评一票否决 
    
    北京国大药房隶属于全国最大的医药零售连锁企业,中国医药集团旗下零售版块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有限公司。为了在药品流通领域做大做强,最大限度地满足广大人民的健康需求,传递“健康所在,尽在国大”的发展理念,上级公司——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有限公司一直把成为中国药品零售第一品牌作为公司的发展目标。 
    
    为了保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的有效实施,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总部制定了比GSP更严、更细的《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有限公司零售连锁质量内部稽核评定标准》,定期进行区域自检和公司总部稽核检查,稽核结果纳入年度区域公司绩效管理考核。对被评定为优秀的企业,在管理绩效考核中进行加分奖励,对评定为一般和一般以下的企业进行重点抽查、限期整改、通报批评等一系列处罚措施。 
    
    “北京国大药房扎扎实实地落实国家及各地区药监局关于药品监督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在公司上下形成了‘宁可丢失销售,绝不突破法规底线’的共识,‘药品安全第一’成为公司贯穿药品经营、营销策划、拓展提升、发展合作等各环节的主线,北京国大药房成为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发展目标的坚定实践者。”吴云说。 
    
    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北京国大药房领导始终把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等药品管理法规作为企业成长和发展的最基本条件,把认真落实GSP和总部《质量内部稽核评定标准》作为企业各种考核项目的首要考核指标,企业各项经营指标的制定和达成必须以符合药品管理各项法规条例为先决条件,合法经营的考评对部门经营业绩具有一票否决权。 
    
    在北京国大药房,新员工从进入公司的第一天起,首先接受的就是药品法规和公司质量管理制度的培训和学习,之后每月都要接受药品法规、销售技巧、业务知识、最新监管通知要求的培训,药品安全责任从此刻印在员工的脑海里,并不断得到强化。作为公司连锁门店药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各连锁药店店长,在上任之初和每年年初都要和公司签订《药品质量安全责任书》,明确质量安全责任以及违规经营必须承担的相应责任,并通过每月的店长会、药学服务手册培训会、业务技能培训会、运营分析会等例会,把最新的法规要求、药品质量动态传达给公司的所有药品从业人员。 
    
    严管理 
    
    严管理  质量管控落实到各环节 
    
    药品安全的第一关是把好药品首营审批关。北京国大药房采购部在所有药品购进前必须首先考察供货企业的合法资质和质量保证能力,索取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营业执照》、《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GMP/GSP证书》、业务人员的法人委托书,与其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和《药品购销协议》,由质量部、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才能开展药品购销业务往来,必要时质量部会协同采购部对供货单位的购销履约能力和质量保证能力进行实地考察,以保证所供药品的质量安全。 
    
    对首营的药品,必须首先向供应商索取《药品注册证》、《药品再注册批件》、《质量标准》、《检验报告》等产品资料,质量部对每一个首营产品都必须进行官网信息核实。为了核实一些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质量部经常把电话打到省级、市级主管审批的部门,以确保首营材料的有效性和可靠性。这些供货商、生产企业、商品的有效信息全部被录入企业资源计划(ERP)信息系统管理,全部有检索和到期提示功能。 
    
    物流部是保证药品质量的第二关。北京国大药房规定所有购进的药品都要经过药品验收员按照法定的验收标准和验收规程,核对采购订单和供货票据,核对包装标识和检验报告,以及运输条件等逐一检查验收。验收合格的通知入库上架,对与采购订单不符、供货票据所载内容与实货不符、包装标识不符、与规定的运输条件不符、检验报告没有或不符、破损或质量异常等情况严格拒收并通知采购部。验收合格的药品按照药品包装标示的储存条件,储存在相应的常温库、阴凉库或冷藏柜中,各库设有空调和温湿度计,随时监测和调节温湿度,保证符合药品包装标示的存储要求和质量安全。 
    
    日常管理中,加强药品安全储存的检查和养护,定期检查药品的质量情况,所有配送到门店的药品必须经过仓库保管员和出库复核员双重检查,保证出库商品品名、批号、有效期、数量准确无误;装箱遵守固液分 
    
    开原则,易碎药品要单独隔离包装并明显标示,有温度要求的药品要采用保温箱和冰袋包装箱,配有温度计随时监测。此外,北京国大药房对药品的收货和发货对生产日期和有效期都有严格的规定和系统锁定,超过时限则不能收货和出库,特殊情况须有相关部门审批解锁,保证药品运输途中和存储时限的质量安全。所有的物流操作和指令都通过ERP系统实现和跟踪,并由指定权限人员检核确认,确保工作准确无误。 
    
    为保证公司各部门严格按药品相关法规和总部稽核标准运行,公司质量部每3个月对所有门店巡检一次,对有问题门店,有新店长、新药师到岗门店,管理薄弱门店单独帮扶指导、多次复查,组织到规范门店学习、观摩。每月根据新的法规要求结合公司日常监管重点制定月巡店计划,每周制定详细的门店检查计划,每日对检查完毕的门店出具纠偏报告和整改要求,并告知复查时间,有效地提升了门店药品经营质量。 
    
    精宣传 
    
    精宣传 “问病卖药,卖药问病” 
    
    “北京国大药房始终坚持‘问病卖药,卖药问病’的销售原则,积极宣传‘慎用抗生素’,‘在医师、药师指导下安全用药’等理念,尽量避免或减少药品不良反应和药害事件发生。”吴云介绍,在北京国大药房的每一间门店,均配有执业药师、药师等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为顾客购药提供药学服务。门店的执业药师不仅指导顾客合理、安全使用药品,每月还要向员工培训国家药品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及业务技能,并进行考核,药监局新的管理规定门店会在第一时间传达落实,并在门店显著位置张贴宣传。 
    
    门店内,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区陈列,处方药陈列在封闭式柜台内,在店内显著位置悬挂“非处方药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及“处方药请凭医师处方购买和使用”的警示语。在销售处方药方面,坚决执行药监局关于药品分类管理的各项法规,严格凭处方销售规定的处方药。对于病情较重、儿童孕妇用药以及需要通过进一步诊断才能判定的疾病,则嘱咐顾客到医院进行诊治,以保证顾客用药安全有效,不延误病情。 
    
    销售非处方药时,药师也会主动对顾客进行沟通和用药指导,防止顾客片面理解广告内容或误读说明书造成不良反应。药品距离有效期限8个月时,将其列入近效期管理,采取重点养护和保管措施,防止过期;销售药品时逐一核对和录入药品名称、批号,为顾客开具符合规定的销售凭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销售需冷藏药品时,嘱咐顾客携带保温器材和注意事项,并为顾客免费提供保证途中温度的冰袋,保证药品使用安全。 
    
    2011年北京市药监局和北京市医药行业协会启动为期3年的“北京市药品安全百千万工程”,通过行业自律能力建设和诚信建设,开展“三品一械”质量管理规范企业创建活动。虽然在北京市3万多家“三品一械”生产经营企业中仅有1000家企业能够最终胜出,但北京国大药房通过对规范企业评选条件的学习和对标,提升员工药品质量安全的责任意识和大局观念,第一批已有北京国大药房大运村店和蓝堡华贸店获此殊荣,第二批又有20余家门店参加创建评选。 
    
    “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履行社会责任,致力于为更多社区提供优质商品与专业服务,确保用药的安全、有效,为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宣传、推广国大品牌形象做出贡献。”吴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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