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优良素质、过硬作风树立稽查执法监管权威--内蒙古打造稽查执法队伍见成效

  • 作者:杨燕
  • 来源:中国医药报
  • 2017-02-24 13:58

  稽查执法是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中极重要的一环,是打击违法犯罪、净化市场秩序的重要手段,更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形象和权威所在。内蒙古自治区在2013年机构改革之初,成立了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稽查局,仅用3年时间,该稽查局就打造出了一支职业化稽查执法队伍,查办案件明显增长。本报特约记者对内蒙古区局的工作经验进行了采访,现推荐给读者。

  2月22日上午,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食品药品监管局稽查大队队长刘文俊开始了他的日常工作,他和同事要去药店检查。说起去药店要检查的内容,刘文俊张口即来:“药店证照证件是否公开悬挂于醒目位置,人员资质、健康条件是否符合要求,营业期间药师是否在岗,药品购进渠道是否合法,索证、购进凭证是否齐全,处方药是否凭处方销售、含麻黄碱类药品的采购销售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实际上,刘文俊是2016年5月份才从杭锦后旗工商局市场管理股调过来的。刚开始他的检查工作很不顺利,“无从下手,不知道该如何检查。药品从来没有接触过,太专业了。”刘文俊说。

  然而,半年时间,刘文俊就成了合格的食品药品专业稽查人员。他告诉记者,这主要得益于内蒙古区局食品药品稽查局组织编辑的《稽查执法手册》和实施的素质提升计划。

  掌握稽查法律法规

  2013年新一轮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之初,内蒙古区局按照预定模式构建起食品药品稽查执法体系,稽查人员主要来自工商、质检、卫生等部门。内蒙古区局食品药品稽查局王月明局长告诉记者,由于对相关法律法规熟悉度不够,大部分稽查人员出现了“办不了案、办不好案、不会办案”的问题。

  “稽查人员对法律法规不熟悉,在检查现场不能判断一个行为是否违法,这叫‘办不了案’;‘办不好案’主要指稽查人员对法律程序和实体掌握的不扎实;‘不会办案’则是发现了线索,由于法律知识的匮乏,案件办不下去,大案变成了小案。” 王月明局长说。

  没有强大的食品药品稽查执法,就没有权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本着这样的理念,内蒙古区局于2015年10月编辑完成了一套《稽查执法手册》。这套手册分为法律法规、案例评析·执法文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2、食品规章、稽查业务、医疗器械·综合规章、药品规章八个分册,共收集法律16部、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25部、食品规章38部、药品规章35部、医疗器械及化妆品规章25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52个、国务院部门规范性文件241件。

  刘文俊告诉记者,《稽查执法手册》中《案例评析·执法文书》这本手册他每天都要翻看。有一次他办理一个酒类商标仿冒案件,对比书上的实际案例,很快找到了办案下手点,顺利完成了稽查工作。

  2015年从军队转业来到该稽查局工作的袁超说,这套《稽查执法手册》对他和很多新来的稽查人员来说,就是一部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的“新华字典”。他们对照手册里的案例进行比对执法,哪里不懂,一查就明白了。

  据了解,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还对这套《稽查执法手册》给予了肯定与表扬,山西、甘肃、青海等近十个省先后索要这套手册。目前,该手册内容正被转化为电子书籍,将安装到执法人员手机和执法终端,以便随身携带,随时查阅。

  稽查员培训全覆盖

  为了进一步提升稽查执法队伍的能力水平,推动稽查执法队伍的建设进程,内蒙古区局还在全区范围内实施了食品药品稽查执法人员素质提升计划,通过开展各类培训、学习讲座、现场授课等方式帮助稽查执法人员的职业素质快速提升。

  由于内蒙古自治区地域辽阔,要对全部稽查执法人员进行集中培训难度大、耗时长。为了提高基层稽查执法人员培训效率,内蒙古区局利用覆盖到盟市、旗县的电视电话系统,将培训直接落到基层。同时,将授课内容刻录成光盘下发到盟市、旗县、乡镇监管所,实现了对稽查执法人员培训的全覆盖。

  据了解,素质提升计划中最重要的一项就是考试。为此,内蒙古区局专门编辑了《稽查执法人员素质考试指南》,并把考试分为3个级别。通过第一个级别的执法人员才有资格进入第二级别的考试,通过后才能参加最后第三个级别的考试。考试全部结束后,内蒙古区局还会发放等级证书,并施行“持证上岗”。凡持有一级等级证书的人员,还可以进入内蒙古区局食品药品稽查局“专家库”。

  目前,内蒙古区局已组织完成全系统三个级别的考试,共有2405人参加了第三级别的考试,81.95%的人员达到80分以上。

   案件数量翻倍上涨

  近三年间,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的各级领导、稽查执法一线人员法治思维不断增强,依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罚适当、程序合法、文书规范”的稽查执法办案方针深入人心。由不会办案、办不了案、办不好案,到主动发现和承办重大复杂案件,内蒙古稽查执法工作局面发生了质的变化。

  2014年内蒙古区局查办适用一般程序的案件2674件,2016年截至11月30日,这一数字已达到4973件,比2014年增加近一倍。虽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时有发生,但无一被上级机关或人民法院撤销。

  内蒙古区局食品药品稽查局凭优良的素质、过硬的作风,为百姓饮食用药安全作出了贡献,也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树立了良好形象。(本报特约记者  杨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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