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长之声】保监会:推动商业保险积极参与医疗保障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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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未知
  • 2017-03-03 10:52

2017年2月22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项俊波在国务院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要推动商业保险积极参与多层次养老和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同时继续完善大病保险制度。



项俊波将“推动保险业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为三项重点工作之一:

一方面,更好地发挥风险保障的核心功能,推动保险业服务脱贫攻坚战略,全力做好大病扶贫、农险扶贫、产业扶贫;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支持“三去一降一补”,加快科技与保险结合创新试点;服务国家和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加快重点领域责任保险发展,推动商业保险积极参与多层次养老和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另一方面,更好地发挥保险资金的长期投资优势,引导保险资金坚持价值投资、长期投资、稳健投资原则,不断加大对实体经济和国家重大战略的资金支持力度。

在回应记者关于“大病保险”制度的提问时,项俊波介绍了大病保险有以下三方面的特点:

一是普惠。去年4月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将实现大病保险全覆盖确定为去年全年的深化医改工作的重点。目前我们全覆盖的目标已经实现,大病保险现在已经覆盖了城乡居民10.5亿人,其中商业保险在全国30个省区市由10多家保险公司承办了将近10亿人,累计有1100万人次得到了救助。应该说大病保险让世界14%的人口摆脱了重大疾病对生活质量的威胁,是人类文明史和医疗保障发展史上的重大制度创新,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重要体现。

二是减负。去年大病保险的患者实际报销的比例在基本医保医疗报销的基础上平均提高了13.16个百分点,部分城乡居民的大病医疗费用负担大幅度减轻。举一个例子,大连的一个大学生因患呼吸衰竭发生的医疗费用是203万,基本医保报了20万,大病保险报销了110万,实际报销比例从9.83%提高到64.68%,因为大病保险提高了54.85个百分点。另外,大病保险对扶贫攻坚具有突出的作用,大家都知道,7千万贫困人口中其中有42%的人口是因病致贫,这2800万贫困人口中有相当一部分患有慢性病或者大病,这部分人群也已经包含在大病保险的保障范围内。举个例子,江西省赣州市是江西省贫困人口最多的城市,这个市农村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有105万,其中因病致贫的占了1/3,赣州市财政出资1个亿,为困难群众购买了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在新农合和大病报销的56%的基础上,再将总体报销比例提高了34—39.6个百分点。基本医保加大病保险,加补充医疗保险,就是说这些困难群众自费的费用都在10%以内,报销的总体费用到90%以上,这个比例是非常高的。

三是增效。保险公司通过管控不合理的医疗费用支出,挤出费用中的水分,极大提高了医疗资金使用效率,使有限资金用于最需要的人群。2015年、2016年两年保险公司审核发现的问题案件有86万件,为国家节约资金近50个亿。

应该说大病保险运行多年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坦率地说,运行的效果与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的差距。这些差距主要是由于地方经济发展水平存在一定的差异,而且有的是在执行和理解层面存在偏差,比如有些地方对超额的医疗费用,而不是大病费用进行报销,推高了不合理的医疗费用。有些地方统筹的层级比较低,可报销大病范围和报销比例都不尽相同。我们在调查走访中看到,去年大病保险由省级统筹的项目15个,地市级统筹的项目是484个,县区级统筹项目242个,也就是说地市级和县区级的统筹项目占到了98%。

针对上述问题,保监会将加强与相关部委的配合,推动大病保险的保障政策向贫困人口倾斜,提高统筹的层次,进一步提升保险业服务大病保险工作的能力,努力实现及时结算、异地结算、一站式服务,进一步强化大病保险经营行为的监管,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恶意压低价格、扰乱大病保险市场秩序等不正当的竞争行为的公司,我们采取包括下发监管函,取消经营资质等等在内的措施。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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