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倾力打造阳光监管平台

  • 2017-08-18 10:53
  • 作者:王玮玮 杨成松
  • 来源:中国医药报

健全保障机制  坚持政务公开

  

食品药品安全关系到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社会高度关注,“燃点低,触点多”。在强化监管的同时,如何有效利用社会关注度高这一特点,将压力变为共治的合力,是监管部门一项长期艰巨的工作。
  

“坚持信息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安徽省局局长徐恒秋在多次会议上要求,全面公开行政许可、监督检查、抽检监测、行政处罚等监管信息,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合理引导消费,用群众的消费选择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为加强基础建设,2013年以来,安徽省局连续2次对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网进行升级改造,全面落实政务公开标准要求,彰显食品药品监管特色。如设置审评审批动态、曝光台、产品召回、药械安全监测、食品药品安全知识、食品药品安全警示、在线咨询、投诉举报等特色专栏。
  

为健全公开保障机制,明确省局办公室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牵头单位,信息中心作为信息公开的专门机构。相继出台政务公开考评办法、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发布保障方案等多项制度,并建立网站信息更新监测制度,定期通报网站各栏目信息更新情况。
  

为拓展公开渠道,打造“指尖上的政务”,2014年安徽省局建立了“安徽食品药品监管”政务微信平台。除每个工作日发布信息外,平台还设置了信息公开栏、通知公告栏、办事服务栏,与省局网站数据同步更新,实现即时查询,提升信息公开整体服务能力和水平。
  

在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的共同努力下,安徽省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长足进步。在中国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机构2015年对全国30个省份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网站的绩效评估中,安徽省局的政府信息公开指标评价得分排名全国第一;连续3年在总局信息公开测评中总分第一;2012年以来,连续获得省政务公开先进单位;省局网站连续3年获省政府表彰的优秀政府网站;2015年,政务微信平台被评为安徽省“最受老百姓喜爱的政务微信公众账号”第一名。
  

公开执法信息  回应突发事件
  

在做好公共信息公开的同时,安徽省局还重点推进食品药品监督执法信息的公开。凡是行政许可的事项,从受理开始,就在门户网站公开,进展情况与行政审批系统数据同步更新,方便查询。
  

同时,坚持每周三公布食品抽检信息,对省级组织的评价性抽检和监督性抽检结果予以公开。2016年,安徽省局公布食品抽检信息共47期,18838批次;发布药品质量公报7期,公布不合格药品64批次;发布医疗器械质量公报2期,公布不合格医疗器械10批次。
  

值得一提的是,安徽省局在全国率先公开日常监管信息,所有日常监督检查过程,包括检查企业名称、检查时间、检查人员、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全面公开。省局组织开展的检查及时公开,市县局开展的监督检查通常每月在省局网站集中公开一次。2016年,省局网站发布日常监督检查信息77期,共7000余条。
  

此外,行政处罚信息也实现了透明化。2016年,安徽省局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7期,实现行政处罚案件100%公开;办结6703件案件,公开6043件,公开率90.15%。
  

安徽省局还建立健全政务舆情监测、会商、分析、评估、回应及处置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收集到的舆情加强研判,对事件的性质、舆情走势、可能出现的风险等及时评估,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分类处理。
  

对公众不了解、存在模糊认识的,主动发布权威信息,澄清事实。严格执行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最迟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的时限要求,确保回应不超时、内容不敷衍。
  

此外,建立健全公众代表、专家、媒体、法律顾问等利益相关方列席有关会议的制度。凡提请省局局务会、局长办公会议审议的规章制度和重要政策措施,决策前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意见和采纳情况一并提请会议审议;对涉及公众利益、需社会广泛知晓的会议,提前安排谋划新闻报道和信息公开方式,在会后及时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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