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民意 惠民生 暖民心——各地积极推进“三小”食品安全综合治理

  • 2017-11-03 10:59
  • 作者:范南虹 平关文 廖亮 蒙水 李舒雯 李江映 冯欢欢 杨国猛
  • 来源:中国医药报

2015年12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在广州召开全国食品“三小”地方立法座谈会,要求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积极推进“三小”(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地方立法。目前,海南、广西、山东、云南等24个省(市、区)出台了食品“三小”地方性法规和规章,预计今年年底,“三小”地方法规将实现全覆盖。各地在加强立法建设的同时,积极创新“三小”监管方式,既有重典治乱的法治理性思维,又有堵疏结合的人性化管理。那么,各地在治理“三小”过程中有哪些高招妙招?如何确保监管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敬请关注本期报道。


海南   监管有法依 服务见真情    


□ 本报记者  范南虹  通讯员  平关文


陵水酸粉、定安烤猪蹄、铺前糟粕醋……在海口市泰龙城美食一条街,食客们无不被这些形形色色的海南地方小吃所吸引。作为海口市全面升级改造的21条“特色美食街(区)”之一,泰龙城美食街管理规范、干净美味,已成为海口市的一张美食名片。“立法监管、产业引导、服务到位——三位一体的监管模式让海南‘三小’食品安全状况发生了大改变。”总结海南“三小”监管经验,新任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祝春荣一语中的。


填补立法空白


“三小”大多分布在老城区、旧街巷、小胡同、城乡接合带,甚至没有固定销售点,存在很大食品安全隐患,是监管重点、难点。为此,海南省局于2015年开展了小作坊、食品摊贩监管立法调研,并于2016年形成《海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和《海南省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两个《办法》)初稿。今年上半年,两个《办法》相继实施,填补了海南省食品安全地方立法空白。


两个《办法》颁布后,海南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加强了“三小”监管。今年5月,东方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对辖区内不按要求备案的某豆腐加工小作坊,处以2600元罚款,开出了该市首张“三小”罚单。


聚焦监管目标


为了改变小作坊生产分散不便监管的现状,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配合地方政府,通过建设小作坊园区、合并做大等方式,对“三小”进行集中监管。


海南海和顺米粉工厂就是由海口市5家米粉小作坊整合组建起来的,拥有总面积达7000多平方米的现代化米粉加工厂,引进全自动米粉生产流水线,成为全省米粉行业标杆;海口豆腐城则是由海口市政府投资建成的豆制品集中生产基地,基地统一供料、统一生产、统一检测,食品安全水平大大提高;正在建设的罗牛山小作坊产业园占地1746亩,是一个集食品研发、加工、储存及销售于一体的全链条产业园区……


海口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符勇介绍,在海口豆腐城、罗牛山小作坊产业园的建设中,监管部门都会提前介入,对园区建设进行技术指导,从建设之初就尽量规避食品安全隐患。


坚持服务为民


监管为刚,服务则柔。在强化监管的同时,海南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了对“三小”从业者的服务。


“兴丹路,脏又乱,摆摊小贩满街站。”这句顺口溜是海口市兴丹路附近居民的自嘲,也是两年前兴丹路的真实写照。如今,兴丹路已经蜕变为海口的食品安全示范街。“政府和监管部门为我们免费安装了防蝇防尘的风幕机,开通了煤气管道,我们的卫生情况好了,也更重视食品安全了。”么二抱罗粉店的经营者如是说。目前,兴丹路有小餐饮店45家,小食杂店21家,已全部持证经营,并全部实现明厨亮灶。

图为海南省昌江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出的辖区第一张小作坊登记备案证书。郑强/摄


山东   示范带动 持证上岗


□ 本报记者  廖亮


如今,在济南市洪楼街道上,卖煎饼果子、豆腐脑的摊点都悬挂着经营者的健康证、食品摊点信息公示卡……自今年6月1日《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三小”条例》)实施以来,山东省各地的“三小”经营都有了明显改变——越来越规范、越来越安全卫生。


“天再热也得戴着口罩,这是操作规范。”8月的一天早上,济南气温已有30℃,卖煎饼果子的刘大妈汗水顺着脸往下滴,但她始终没有摘下口罩。刘大妈向记者介绍,自《“三小”条例》实施后,辖区食品药品监管所的工作人员先来了解经营情况,然后逐个摊点发放“三小”宣传彩页,之后还专门送来了“食品摊点经营业户明白纸”,指导她如何向街道申请备案。拿到食品摊点信息公示卡后,还有工作人员指导她如何悬挂在显眼位置。通过这一系列的指导,现在刘大妈自觉规范经营,日常操作都戴着口罩、手套,垃圾也集中处理,卫生安全状况明显提升。


在济南市泉城路附近的一家油泼面面馆,记者看到收银台旁边有个原料公示台,上面摆着某品牌花生油等原料。带孩子来吃面的顾客刘广顺说,几年前在这样的小餐馆吃饭,最怕吃到地沟油。如今店家按照《“三小”条例》要求对原料进行公示,刘广顺消除了顾虑,高兴地说:“终于可以放心敞开吃了!”


“经过摸排,全区‘三小’业户共计635户,其中小作坊69户,小餐饮404户,食品摊点162户,已发证167份,发放小餐饮登记证152份……”这是济南市历城区食安委最近一期“三小”治理工作简报上的数据。历城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刘冠山介绍,针对“三小”综合治理,历城区开展了专项整治活动,为方便各成员单位间协调调度,食安委专门编发简报,每半个月一期。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三处处长周海亮介绍,为了促进《“三小”条例》落地实施,山东省局推出“在一线助规范”活动,各县级局基层监管所9494名监管人员,每人确定一个“三小”业户作为重点帮扶对象,进行为期半年的“一对一”帮助规范。“目前,山东涌现出一大批示范街、示范区,监管效果明显上了一个台阶。”周海亮说。

图为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工人新村南村食品药品监管所工作人员对长途汽车站内小商铺进行检查。王宣淞/摄


贵州   酸粉小作坊 监管不马虎


□ 本报记者  蒙水


10月11日上午,记者来到贵阳市乌当区东凤镇东风大街,看到一家黄记原汤牛肉杂粉店生意火爆。店主黄世秀对记者说:“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求我们每天加强店内卫生,穿戴整洁,提升服务质量,做好牛肉、酸粉等原材料的可追溯性记录,做好餐具的洗消记录。”前来吃粉的市民陈世友对记者说:“老贵阳人都喜欢吃酸粉,除了关心味道是否正宗,我们更关心吃得安不安全。”


乌当区辖区内有乌当韦红艳米粉厂、贵阳市乌当区先胜粮食加工厂等大大小小的米粉加工作坊几十家。记者注意到,凡是正规获证的米粉生产加工作坊,都严格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在显眼位置悬挂登记证书和健康证等。根据今年5月1日起实施的《贵州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试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应当在生产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登记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乌当区东凤镇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局长许安南表示,严格督促米粉加工作坊确保酸粉安全生产,把控酸粉“从粉厂到餐桌”的整个食品链安全,确保市民每天吃上“放心酸粉”,是监管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


广西   宽严相济 高效便民


□ 李舒雯


今年7月1日,广西正式施行《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三小”条例》),结合当前鼓励大众创业的精神,本着简政放权的原则,简化了“三小”准入手续,实现食品小作坊登记全程电子化,并结合广西当前的经济发展水平,设计了宽严相济的行政处罚措施,体现了适度可行、高效便民的原则。


简化准入手续


在南宁市农院路创业街上卖煎饼的邓阿姨以前一直为开店的繁杂手续而烦恼。“听说办证需要租赁协议、设备布局、培训证这些东西,搞得我迟迟不敢去办。”谈到如今办证手续之便捷,邓阿姨连连称赞:“食药监管所的工作人员跟我说现在办证很简单,只需要几个必备的证件,我马上就去申请了。”


据悉,《“三小”条例》中明确规定食品小作坊和小餐饮的准入条件包括保证食品卫生、确保进货来源、操作工艺规范等,申请时只需提交工商营业执照、身份证明、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即可办理。


处罚额度降低


考虑到广西当前经济发展水平不高,同时“三小”经营主体多为弱势群体,《“三小”条例》本着适度可行的原则,对违反食品安全规范要求的行为,分别视不同情形设置了不同程度的处罚。在7条处罚条款中,有5条规定先警示教育后罚款,其中罚款额度为200元以上2万元以下。这一举措解决了以往执法过程中起罚点高、处罚难的问题,在确保执法人员罚得了、管得住的基础上,最大限度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南宁市西乡塘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所所长明娜认为,《“三小”条例》中宽严并济的法律责任设定比较合理,“起罚点降低了,经营户们就不会有太大的抵触情绪,我们执法就更顺畅,更有实操性。”


登记证电子化


柳秉宏是一位在南宁市经商的台湾人,并不熟悉办证流程,居然足不出户就取得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我按照朋友的指点在网上递交了申请,3天后就有食药所的工作人员到家里查看果蔬汁制作流程,一周后他们就告诉我申请通过了,我在家就把证打印出来了。”柳秉宏说。


柳秉宏拿到的就属于食药监管部门在南宁市发放的第一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电子证书。据悉,电子证书不仅方便申请人“足不出户”申请办理,还可以自行下载打印。同时,申请事项会自动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官方网上公示公告。公众可以通过广西区局官方网站查询食品小作坊相关信息,也可扫描证书上的二维码或登录广西区局官方网站鉴别证书真伪,方便高效、快捷利民。

图为广西阳朔县食品药品监管局执法人员在西街开展夜间巡查时向经营者讲解现场制售食品的安全要求。伍章健/摄


云南   法规先行 持续推进


□ 本报记者  李江映


去年9月,云南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填补了云南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管的法律空白。


《办法》规定,对食品小作坊实行登记管理,对食品摊贩实行备案管理。全省纳入管理的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约22万家,从业人数近80万人。


为了进一步规范、统一和推进全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登记管理和食品摊贩备案管理工作,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又制定了《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和《云南省食品摊贩备案管理办法》作为配套文件,于今年4月1日起施行,对登记和备案的申办流程、范围、时限、证书样式等作了具体规定。


按照规范发展、加强服务、严格监管、保证安全的原则,云南省局又先后印发了《关于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工作的通知》《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日常监督检查要点》《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等文件,部署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以白酒、糕点、米线(饵丝、饵块)、卤肉制品、食用植物油等为重点产品,以城乡接合部、集贸市场、乡镇及学校周边为重点区域的地毯式排查,对完全不具备食品安全必备条件的“黑窝点”坚决予以取缔。


目前,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突出整治,加强宣传,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工作正在顺利推进中。其中,红河州统一制作了15万套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25万套食品摊贩安全主体责任书、75万张食品摊贩备案卡申请表,分发到13个县市;普洱市全面实行小作坊小摊贩登记制度,投资建成老普洱吃货街、兰花烧烤城、大荒地烧烤城和嘎龙烧烤城4个集中经营场所,推行食品摊贩集中经营,引导1525家餐饮店完成提升改造工作,专项整治期间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278份,查获米干米线加工小作坊使用的问题大米12.6吨。

图④为云南省昌宁县温泉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执法人员检查集镇小摊贩在售食品。杨振如/摄


河南   “三小”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 冯欢欢  杨国猛


10月12日,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就《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办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草案》规定,申请小作坊许可证应当向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申请书,其中包括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依法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进行现场核查。


《草案》规定,小作坊和小经营店有生产禁止生产加工食品,使用禁止使用的原料生产加工食品,违反国家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添加剂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掺假掺杂、感官性状异常、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等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销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的食品和食品原料,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责任编辑:)

分享至

×

右键点击另存二维码!

    相关阅读
网民评论

{nickName} {addTime}
replyContent_{id}
{content}
adminreplyContent_{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