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精准施政带动“共治共享”——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与城市文化融合的探讨
在以城市为单位的食品安全治理中,食品作为关乎群众健康权、知情权、参与权的物质载体,考验着城市管理者从政治学、法学到地理学、生态学等多方面的综合规划和治理能力。就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健康而言,城市的空间特点带来了诸多挑战,包括城市化发展中人口的增长和流动的加剧,农业用地的减少和食品自给率的降低,地方饮食文化的变迁等。
生活在城市的群众对于城市食品安全治理的了解和评价,既根植于自身对食品消费的体验,也与地方政府在宣传、监管、问题应对方面的投入相关。正因为如此,“社会认可、群众满意”成为了判定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根本标准。
跨区联动提出监管新要求
近年来,网购的便捷性已经重塑了许多年轻消费者的购买渠道偏好。然而,许多线上食品的消费依旧依赖着线下的同城配送,例如餐饮或生鲜食品。也就是说,加强线下的食品安全监管是保障线上食品安全的基础,这要求监管部门必须推出新型监管手段以应对挑战。
如今,即便是同城网上食品消费,也有着跨地区、跨部门的特点,这对基层的联动和跨辖区的合作提出了时效性的要求。同时,如何利用“互联网+”技术进行监管也成为许多地方创新举措的着眼点,包括利用大数据、云计算来提高评估、监管和抽检的精准性。
一直以来,“三小”食品的监管都是城市管理中长期存在的难点和重点。例如,在保持小餐饮、小作坊便民性和就业价值的同时,如何简化监管,使其在保障安全和消除隐患的同时还能服务于社区。已有的共识是以事后监管来放宽事前的准入要求,一些地方的监管部门正在尝试在惩治违规的同时,以补贴、奖励的方式激发“三小”从业者的合规积极性。
此外,互联网营销还使得地方传统饮食业突破了地域限制而走向全国,“百里不同风、千里不同俗”的饮食文化以地方特色食品为载体传播着城市的形象。为此,不少地方开始制定特色食品标准。过去,地方标准的制定是基于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而又有地方需要的前提。如今,地方标准从“补充定位”走向“特色定位”,为地方传统饮食走出当地提供了制度保证。
地方标准可以满足当地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特殊要求,且制定主体可以是省也可以是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在此背景下,城市“三小”和地方饮食监管可在着眼规范化以保障安全的同时,借助标准和品牌等工具来保持差异化和特色化的发展。
食安治理成果应“共治共享”
城市食品安全的治理要获得群众认可,并获得高达70%的满意度,政府在尽职履责的同时,也需要实现食品安全工作的“看得到,听得见”。这不仅仅是指在公共场所拉起横幅、张贴海报,更为重要的是,要考虑方法和内容的深入人心。可以结合地方文化,以喜闻乐见的方式如相声、快板等宣传。内容方面要避免千篇一律,这不仅是指食品安全的宣传可以从科学、法律等多个角度进行,同时也要考虑受众群体的差异性,针对消费诉求、偏好、方法等分清层次,各有侧重。
政府通过宣传提高群众对于食品安全及其创建工作的知晓度时,也不能“报喜不报忧”。所谓信任始于透明,正如“阳光厨房”可以增进消费者对餐饮安全的信任,“阳光政务”同样也可以改善公众对于公共行政的信任。除了以正面报道宣传鼓舞人心的典型事例和人物外,食品安全稽查案件的披露也可以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并由此争取群众对于食品安全工作的更大支持。
此外,除了让群众知晓食品安全内容外,还要让群众参与到实际监管工作中,促进食品安全治理的“共治共享”。
城市发展日新月异,城市独特文化的打造可以提高群众对于新环境的认可度。其中饮食文化和食品安全文化是一个贴近人心的优选项。
(作者单位 中国人民大学食品安全协同治理创新中心)
(责任编辑:景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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