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

  • 2017-12-20 14:07
  • 作者:孙建新 陈必敏
  • 来源:中国健康传媒集团-中国医药报

       “我买房贷款,利率却比别人多20%,为什么?”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的一位食品生产企业主日前以为自己遭遇“不平等”待遇,愤愤不平地向银行讨说法。“你去年因违反食品安全管理规定受到德清县市场监管局的行政处罚,被列入食品安全惩罚名单。根据《德清县食品安全金融征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采取了降低贷款额度、提高贷款利率的惩戒措施。”听了银行的这番解释,再联想到之前的行为,该企业主羞愧难当,后悔不已。

    

       去年6月,湖州市在全省率先启动食品安全金融征信联合奖惩试点工作,并确定德清县作为农村食品安全金融征信体系建设试点县区。“我们按市食安委会办公室的要求出台了试点细化方案,将以农业龙头企业为主的41家食用农产品种养殖单位列入首批试点单位名单。涵盖水产品养殖、果蔬茶种植、畜禽养殖与屠宰等食用农产品各个领域。”德清县局相关人士表示,当地专门制定《德清县农村食品安全信用评价标准量化评分表》,进行5级量化等级评定,并在此基础上按等级开展相应联合奖惩(监管奖惩+金融奖惩),评价等级动态调整。每月更新一次,实时共享至德清县银行,录入浙江省中小企业辅助系统,供各金融机构查询使用。

    

       经过近一年的动态评定,德清县目前的41家试点单位中共评出A级企业8家、B级企业15家、 C级企业15家。与实施金融征信建设前相比,1家A级企业授信增加50万元,利率少上浮25%;4家B级企业授信共增加980万元,平均利率少上浮20%;1家C级企业授信金额不变,利率多上浮20%。德清县通过充分发挥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作用,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

    

       随着德清试点成功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湖州市各县区纷纷在食品产业推广金融征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全面营造“守信受益,失信必损,明信知耻,惩恶扬善”的氛围,进一步加强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

    

       值得一提的是,湖州市还建立了食品安全征信体系建设协作机制。各监管部门收集各类行政处罚、评先评优、联合奖励和惩戒信息,汇总到市食安委办公室信息平台,并同步共享至银行信用平台。目前全市共已采集基本信用信息62599条,其中不良信息采集录入52条,奖励信息采集录入547条,供相关单位互联共享,并按各自职能实施联合奖惩,以真正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责任编辑:景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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