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持续强化白酒质量安全监管 未备案白酒小作坊2019年起将予以取缔

  • 2018-10-25 09:36
  • 作者:杜然浩
  • 来源:中国健康传媒集团—中国食品药品网

  10月23日,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地通过深入排查风险隐患、强化许可事中事后监管、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坚决遏制突出问题、突出散装白酒监管等,进一步加大白酒质量安全监管力度,提升白酒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助推四川白酒产业高质量发展。

  

  深入排查风险隐患。加强白酒生产经营主体普查工作,全面摸清白酒业态情况;梳理主要风险点,通过现场督查、责任约谈、飞行检查、行政处罚等手段,加强问题督促整改,排查消除风险隐患。


  强化许可事中事后监管。对白酒生产企业许可申请中存在搬迁、技术改造等情况的企业,加大指导帮扶力度;在许可事项通过后,一律开展证后监督检查,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对失信企业在生产许可环节依法实施限制;推进白酒小作坊备案,对仍未备案的白酒小作坊,从2019年1月1日起一律予以取缔。


  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将白酒作为高风险产品从严监管,对获证白酒生产企业全面实施风险等级评定,并根据监管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加密日常监督检查频次,对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并加强跟踪督促;持续加大对白酒产品的抽检监测力度,做到企业、品种、项目全覆盖。


  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审查企业自查工作,督促企业落实好主体责任;把白酒生产经营企业作为推进HACCP、ISO 22000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实施、建立信息化追溯体系等工作的重点,优先予以指导扶持。


  坚决遏制突出问题。对于白酒重点产区,要结合实际,深入开展白酒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滥用甜味剂、塑化剂超标、自制泡酒违规添加、销售来源不明或无合格证明白酒、虚假宣传等问题,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白酒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突出散装白酒监管。积极探索实践符合本地实际的、行之有效的监管模式,力求在规范小作坊、原酒、自制泡酒等散装白酒生产经营上实现突破。坚持“扶优除劣”,推动白酒小作坊集中生产经营,让真正传承传统工艺、质量控制有力、诚信生产经营的小作坊生存发展。


  通知还要求,各地要在严格监管的基础上,加强与宣传、发改、经信、商务、卫生计生、旅游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推动四川白酒产业高质量发展。坚持“产品为王,质量安全为本”,发扬“工匠精神”打造一流品质的白酒产品;鼓励名优白酒企业争创国家级技术研发中心、成长型白酒企业争创省级技术研发中心,不断优化产品结构;加强指导扶持,建立完善层级分明的“川酒”标准规范体系,切实维护好川酒品牌。(杜然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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