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15家协议管理零售药店因违规被处罚

  • 2018-11-29 10:08
  • 作者:苗青
  • 来源:呼和浩特日报

  原标题:我市15家协议管理零售药店因违规被处罚


  近日,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消息称,从10月下旬开始,市人社局、卫计委、公安局、食药局4个部门组成联合检查专项行动小组,对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医药机构开展了地方自查专项行动。截至目前,专项行动共检查170家协议管理零售药店,其中,15家协议管理零售药店因违规被处罚。


  检查中发现,绝大多数协议管理零售药店能按照《呼和浩特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医疗服务协议》要求,建立药品贮、存、销及质量要求的资质档案等相关管理制度,保证药品质量,购药发票保存完整。药品均在有效期内销售,失效药品、保健品与治疗药品按规定实行分区域摆放,内服药与外用药及串味药分柜摆放,并能按物价部门规定标准收费,做到明码标价。同时,医保划卡系统运转正常,能满足参保人员购药需求。而个别定点零售药店存在大处方、串换药品购药,无处方购买处方药,处方书写不规范等问题。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条例》和《呼和浩特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医疗服务协议》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15家存在违规的协议管理零售药店进行处罚。扣回15家药店违规划取的个人账户医保基金,并退回医疗保险基金专户,同时按考核办法年底扣除违规药店医疗保险服务协议保证金。


  15家违规协议管理零售药店名单如下:北京同仁堂呼和浩特药店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文康药店、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本草堂大药房、内蒙古惠丰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第四十二店、内蒙古天立药业有限公司天宇店、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内蒙古有限公司第十四门店、内蒙古仁和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金川店、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天旭药店、内蒙古聚元堂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第十分公司、内蒙古福瑞堂药品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第六门店、呼和浩特市开心大药房、呼和浩特市天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第七门店、内蒙古聚元堂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内蒙古惠丰堂第五十店、内蒙古华夫药店有限公司。(记者 苗青)


(责任编辑:)

分享至

×

右键点击另存二维码!

    相关阅读
网民评论

{nickName} {addTime}
replyContent_{id}
{content}
adminreplyContent_{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