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假冒进口药品涉嫌触犯刑法

  • 2019-02-26 10:53
  • 作者:龚振 杨璐
  • 来源:大河健康报

  广州警方破获了一起利用互联网电商平台销售假药案件。一举捣毁6个窝点,打掉犯罪团伙4个,抓获涉案人员22名,缴获大量假冒知名品牌的药品、保健品等,涉案价值高达2000多万元。


  案情回顾


  2018年2月,广州警方接到一宗利用电商平台销售假药案件的线索,作案团伙在广州市海珠区通过网上销售的方式,销售假冒知名品牌的药品、保健品,假药仓库和发货点则设在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


  办案民警介绍,该团伙通过在各电商平台以及开设公号的方式,宣称所售卖的药品、保健品是从海外代购来的,以价格上的优势引人上钩后,通过微信沟通。实际上,这些“代购货”是从广州发货的。造假现场发现大量假冒的澳洲品牌产品,如Swiss、Ostelin、Bioisland、HealthyCare等品牌的产品。实际上,其销售的这些产品都是“三无”产品,进货价格仅需要6到9元。


  2018年4月19日,广州警方会同食药监部门开展集中收网行动,一举捣毁位于广州市的6个售假窝点,打掉犯罪团伙4个,抓获涉案人员22名,缴获假冒知名品牌的痔疮膏、疤痕膏、保健品一大批,涉案价值达人民币2000多万元。12名主要嫌疑人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来源:广州日报)


  律师说法


  该案中销售人员的行为涉嫌刑事犯罪,可能涉及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或生产、销售假药罪或生产、销售劣药罪。犯罪嫌疑人的行为,破坏了互联网经济秩序和国家药品监管秩序,侵犯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减弱了电商与消费者之间的信任感,严重违反了我国相关法律条例。


  《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此外,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第二十六条、四十九条、五十条的相关规定。


  《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条所称假药,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犯罪嫌疑人通过电商平台销售假药,可依照本条法律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还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和四十九条进行处理。(河南帅法律师事务所 张锦宏)


  在此,建议消费者在电商平台消费时,切勿贪图小便宜,在购买海外商品时要多方比较,并不是说销量多就一定是正品,一些不法商家可能会雇人刷单,打造一种所售产品是正品且有很多人购买的假象。(记者 龚振 实习生 杨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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