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铜陵公布第一批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免于罚款处罚清单 24项行为将被“免罚”

  • 2019-04-11 19:38
  • 作者:蒋守福
  • 来源:中国健康传媒集团-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 蒋守福)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铜陵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探索建立市场经营主体“容错纠错”机制,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施包容审慎监管,铜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继推出《大力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10项措施》之后,于近日公布《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免于罚款处罚清单(第一批)》(以下简称《清单》)。


  据了解,此次共有24项行为被列入《清单》。按其性质,这24项行为可分三类:一是法律规范中规定可以免予罚款处罚的情形,但该情形不免除其他种类处罚(如警告、没收非法所得、吊销营业执照等)。如企业擅自变更住所未按规定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等行为。二是根据专门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具体规定,经监管部门责令改正后及时改正即不予行政处罚的事项。如生产、销售定量包装商品未正确、清晰地标注净含量,或是网络经营者未公示终止电子商务信息等经责令改正后及时改正的行为。三是根据《行政处罚法》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而不予行政处罚的规定,细化量化“轻微违法”认定。如广告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引证内容未标明出处,但广告引证内容合法有据且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行为。


  铜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清单》的出台,将使企业未按规定办理变更和备案登记,网络经营者未公示营业执照等信息,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残疾人员从事无需取得许可的经营未及时办理个体营业执照等“跨红线”的轻微违法行为,不会因为首次违反规定而被罚款。对《清单》中所列的24项“免罚”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实施柔性监管,采取批评教育、告诫约谈、行政指导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等措施加以警示,促使经营者在宽松营商环境下依法合规开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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