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传儿科”突然蹿红,相关部门调查——章某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

  • 2019-05-15 20:38
  • 作者:周轩 范宝华
  • 来源:金华日报

  “祖传儿科”突然蹿红,检查发现自制药膏未经批准。是给当地病患送的福利,还是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行为?5月13日,兰溪市检察院对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章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今年66岁的兰溪人章某,初中毕业后便从事医疗卫生工作, 2008年浙江某校考取中医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单独经营一家村级卫生室,专门治疗儿科疾病,包括湿疹、牛皮癣、胀气、黄疸、伤风感冒、拉肚子等。2018年春节过后,章某在其经营的卫生室内,使用自行采购的阿昔洛韦乳膏、克霉唑乳膏、曲咪新乳膏等药品,根据自己多年从事的医疗经验按比例进行混合调制,以“祖传儿科”的招牌自制成红屁股外用、身上外用、脸上外用等多种白色药膏,分别用塑料盒包装,用于治疗小儿湿疹、牛皮癣、红屁股等病症,并以每盒40元或70元不等的价格销售给前来就诊的病人。较好的表层医治效果在不长时间内便在民间得到认可,吸引了周边地区,包括金华、衢州等地的患者前来就诊,一时间让章某声名鹊起,似乎突然间冒出个神医来。


  2018年6月,经金华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在章某自制的4种白色盒装药膏中均检出曲安奈德醋酸脂成分。后经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章某自制的4种白色盒装药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关于药品的定义,应按药品管理,但章某未经注册批准而生产、销售,按假药论处。据此,章某自制药膏并销售的行为已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兰溪市公安局对其进行立案侦查,2018年9月3日章某被取保候审。


  经查,章某从2018年2月16日至2018年5月27日期间就诊357人次,自制药品销售金额15980元。同时扣押未及销售的白色盒装膏药10g装(脸上外用)7盒、白色盒装膏药5g装(脸上外用)21盒、白色盒装膏药5g装(身上外用)25盒、白色盒装膏药5g装(屁股外用)5盒、外用粉末71包。


  兰溪市检察院在履行审查起诉职责中发现章某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违反了国家药政管理制度,侵害了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也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条款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条款规定,章某除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外,还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于是在检察日报发出公告,建议符合条件的有关组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并由章某在全国范围发行的媒体上作出道歉声明。由于公告发出后没有符合条件的有关组织提起诉讼,兰溪市检察院负责就此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法律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明确规定,禁止生产(包括配制)、销售假药。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行为,按假药论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还规定,生产、销售的假药以孕产妇、婴幼儿、儿童或者危重病人为主要使用对象的,以及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生产、销售假药的,应当酌情从重处罚。(记者 周轩 通讯员 范宝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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