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用药的四个“锦囊”,请收好!

  • 2019-05-29 19:21
  • 作者:雪妍
  • 来源:宁夏日报

  核心提示


  常言道,久病成医。但凭着经验自己随意购药、吃药不但不能有效医治疾病,还可能加重病情甚至出现致命危险!近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举办了主题为“药品安全 科普惠民”全国药品宣传周活动,记者采访了宁夏回族自治区药监局及部分医院药剂科专家,总结出以下安全用药“锦囊”。


  锦囊之一 没有“好药”“坏药”,只有对症下药


  经常有患者给医生说:“给我用点好药。”或者说:“我吃的某某药,药到病除,是好药。”甚至有不少人认为,只要是贵的药品,那肯定是好的。那么是不是药品越贵就越好呢?


  对此,自治区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说,一般而言,只有最合适的药,而“好药”“坏药”之分。或者说最好的药其实就是最适合你的药。这是因为每个人的具体情况不同,如年龄、性别、体重,对药物的反应性、疾病的轻重和类型、是不是同时患有其他疾病等,这些因素都决定着使用某种药物是不是最合适的。


  专家指出,患者用药的观念一定要改变,能口服就不用肌肉注射,能肌肉注射就不用静脉输液,力求把药品使用的副作用和风险降至最低。


  此外,在临床治疗中,要谨慎使用抗生素。从安全性看,同种药物不同的给药途径,口服用药安全性大于肌注用药,肌注用药安全性大于静脉用药,虽然静脉用药和肌注用药的疗效发挥比口服用药好,但由于静脉或肌肉组织给药缺少消化道及防御系统的处理,其引起过敏反应的可能性大大增加,而且输液使用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微粒,增加了对机体组织伤害的风险。


  锦囊之二 是药三分毒,用药之前要懂得自我保护


  常言道,是药三分毒,几乎所有的药物都有一定的不良反应。但无论中药和西药,药物的作用都与药物的剂量有关:微小剂量时,治疗作用和不良反应都不存在;使用合理的治疗剂量时,能发挥最佳治疗作用,药理学上称之为有效剂量;超剂量使用药物,到一定程度会出现不良反应,严重的会致死。因此,医生建议,任何疾病,服用药物,一定要慎重。


  “我们说用药前的自我保护,就是提醒患者,不要盲目用药。”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心脑血管病医院心内科一位姓李的医生表示,患者一定要学会认识药品。第一,要知道药物本身的作用,如果一种药有两种以上作用时,其中一种作用可能成为副作用,例如:麻黄碱兼有平喘和兴奋作用,当用于防治支气管哮喘时可引起失眠。“一定要学会看药品说明书,所有的非处方药品上面都有红色和蓝色的标签,红色的是甲类,蓝色的是乙类,药品说明书也一样,一定要看清成分是什么、适应症是什么。”


  第二,要了解不良药理作用,正确对待药物不良反应。如有些药物本身对人体某些组织器官有伤害,例如:长期大量使用糖皮质激素能使毛细血管变性出血,以致皮肤、黏膜出现瘀点、瘀斑等。对于自己曾经患过什么病、现在患什么病、现在吃什么药、曾经对什么药物过敏,这些事项一定要牢记,当你看病的时候要把这些信息告诉医生。


  第三,要严格遵医嘱服药,严格控制服药的剂量,要了解有些药品用药量过大,可发生中毒反应,甚至死亡。此外,还要注意药物间的相互作用,以及药物与食物间的相互作用,


  “如果一个医生给你开了一种药物,你最好是按疗程服用,若效果不佳,再去医院开其他药品,不要重复开药,许多药物叠加不但对病情无益,还会导致意想不到的不良反应。”该医生表示,牛奶也与一些药物有冲突,比如四环素类抗生素,大环酯类的抗生素,牛奶里的钙会和这些药物结合,形成难溶物,不能被人体吸收。


  锦囊之三 学会服药的“正确姿势”


  如何正确服药,恐怕大部分人只能勉强做到及格。


  自治区人民医院药剂科专家表示,服药之前,一定要做到“两个关键点”:


  首先,确诊病状。一定要去正规医院检查,确诊自己是什么病,然后对症下药,不能只凭自我感觉或某一个症状就随便用药。比如发烧、头痛,是许多疾病共有的症状,不能简单地服一些止痛退烧药完事;又如腹痛,也是一些疾病的共有症状,如果不分青红皂白地使用止痛药,就会掩盖一些急腹症的症状,贻误病情而造成严重后果。


  其次,了解药物。要了解药物的性质、特点、适应症、不良反应等。比如止痛药就有许多种类,对于一般感冒、头痛、关节痛、神经性疼痛以及妇女的经期腹痛,可选用对乙酰氨基酚(扑热息痛)、芬必得、散利痛、阿司匹林等其中的任何一种;对于胃肠痉挛引起的腹痛可选用颠茄、阿托品等其中的任何一种。但如果将前一类止痛药用于治疗腹痛,不但无效,反而有害。反之,用后一类药治疗头痛、关节痛、月经期腹痛同样无效。


  医生提醒,正确服药的六个小贴士一定要谨记:


  1.服药前再次详细阅读说明书,确定是否有禁忌症和可能的不良反应,按医嘱服药。


  2.尽可能站立或坐位服药。


  3.用至少100ml温开水送服、多饮水有益于药物吸收和排泄,大多数药物不能用牛奶、奶制品、茶水及饮料(特别要忌用含碳酸的饮料)送服。


  4.禁止与含酒精的制剂合用。


  5.注意药物剂型不同用法有异,糖衣片、肠溶片、胶囊、控释片、缓释片一般不可掰开或咬碎后服用。


  6.掌握服药时间,避免影响药物疗效及使药物在血液中保持均匀的浓度。


  不同的药,对于服药的时间也有要求,有的药是餐前服,有的药是餐后服,还有的要求空腹服,有的是一天的量一次服用等。有些药物是一日三餐服,比如降糖药往往是跟用餐连在一起的。“忘了服药怎么办?这种情况经常发生,处理上有一个原则,如果离忘的时间很短,比如说应该早晨8时服药,结果8时30分才想起来,这个时候可以补服。比如说应该早晨8时30分服药结果忘了,下午才想起来,那就继续服下一个剂量就行了,千万不要加量。”李医生说。


  锦囊之四 读懂药品保质期里的秘密


  家里有小药箱的都遇到过这样的难题:病好了药还没吃完;头疼脑热的老毛病又犯了,翻出一瓶药,发现刚过期。


  这些药品到底还能不能吃?


  专家表示,过期药品危害很大,为了健康,请及时整理家中的小药箱,避免使用过期或储存不当的药品。一方面,过期或者临近有效期的药品,其中的有效成分含量的降低会导致疗效不足,也就是我们虽然服用了药物,但不能发挥预期的效果。比如心绞痛急性发作时,如果服用过期的硝酸甘油则很有可能无法缓解病情,甚至带来严重危害。而哮喘急性发作时使用过期的沙丁胺醇治疗更可能会危及生命。


  其次,过期药品中杂质的种类和含量也会升高,可能增加药品不良反应的风险。尤其对于过敏体质人群来说,这些化学产物可能导致严重的过敏反应。


  按照药品管理法规定,过期药品应按劣药处理,禁止流通和使用。


  自治区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瓶装药,开封后室温(25℃以下)使用期限通常是在2个月左右。再次使用时应检查药品外观,若出现霉点、斑点、变色、粘连和变味等情况则不宜服用。


  像塑料袋装的药品多是颗粒状或粉剂,容易失效,开封后最好在1个月内用完。若出现吸潮、软化、结块、潮解等现象则不宜使用。


  居民家里液体制剂也不少,包括浸膏剂、溶液、合剂、糖浆剂、乳剂等,液体制剂稳定性比固体药物差,发现生霉、变色、沉淀、分层等现象时不宜服用。开启后的糖浆液一般不宜久贮,瓶口及瓶盖未受污染情况下,室内常温(25℃以下)可保存1至3个月,一般冬天不超过3个月,夏天不超过1个月。混悬剂如氨溴索,瓶口及瓶盖末受污染情况下,室温(25℃以下)最多可保存15天。


  铝塑装药,即我们平时常见的“板装”药,胶囊或药片被封在独立的塑料泡中。只要塑料泡没有破损,可以放心地使用到有效期之前。


  眼用药物最应注意,包括滴眼液、眼用凝胶和眼膏等。医院病房里使用的眼用药物一般在开封后1周弃用。其他像营养药如整蛋白型肠内营养剂乳剂开启后于2℃~10℃保存不宜超过24小时;其混悬液剂或粉剂及短肽型肠内营养剂,在开启或溶解后,于4℃以下保存不宜超过24小时。口服补液盐或氨基酸口服液等,开瓶后室温(25℃以下)下应在24小时内使用,未使用完者应丢弃,以防止细菌污染引起腹泻。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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