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曝光20批次不合格食品

  • 2019-07-04 10:01
  • 作者:于慧
  • 来源:长春晚报

  3日,记者从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网站获悉,近期,该厅组织抽检13类食品共1196批次样品,其中合格样品1176批次,不合格样品20批次。其中,不合格样品涉及酒类不合格样品6批次,肉制品不合格样品2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样品6批次,饮料不合格样品6批次,样品涉及葡萄酒、牛板筋、饮用水、肉制品等。

  

  在不合格样品20批次中,涉及产品分别为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出值为超标;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却在产品中被检出;个别样品还存在菌落总数检出值超标的问题。

  

  同时,在不合格样品中显示,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经开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吉林华正农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为进货来源的猪肉,磺胺类(总量)检出值为520μg/kg,标准规定为≤100μg/kg,已经超出标准规定范围。另外,吉林省地利生鲜农产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长春住邦店销售的标称农安县哈拉海红生肉羊屠宰加工厂为进货来源的羊肉,克伦特罗检出值为8.14μg/kg,按照标准规定,克伦特罗检出值却是不能被检出,也就意味着肉类品种不能有该成分。

  

  记者根据资料显示获悉,磺胺类药物是合成的抑菌类兽药,除了治疗敏感菌所致传染病外,通常情况下还用于治疗传染性脑膜炎、痢疾、弓形体病,养殖环节未严格控制休药期或超量使用可能导致残留超标。人在食用含残留的磺胺类药物家禽时,可能引起过敏反应、耐药性、胆红素病发病率增加、乳儿粒细胞减少及溶血性贫血症等。长效磺胺类药物还可引起变形血红蛋白症,磺胺类药物对人体可能还会产生致畸、致癌作用。如果磺胺类药物在体内作用和代谢时间较长,长期食用磺胺类药物超标的动物性食品,还可能引发泌尿系统、肝脏损伤。

  

  另外一个被检出的克伦特罗成分,则是β—兴奋剂的一种,它能促进动物体蛋白质沉积、促进脂肪分解抑制脂肪沉积,能提高胴体的瘦肉率,增重和提高饲料转化率。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中规定,克伦特罗是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已通报各地市场(食品)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长春、吉林、通化、公主岭等市场(食品)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长春、吉林、辽源、白山等市场(食品)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热线投诉举报。(于慧)


(责任编辑:)

分享至

×

右键点击另存二维码!

网民评论

{nickName} {addTime}
replyContent_{id}
{content}
adminreplyContent_{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