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7批次白酒违规添加甜蜜素

  • 2019-10-11 15:25
  • 作者:
  • 来源:中国网食品

  近期,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酒类、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共12类食品303批次样品,其中不合格食品15批次,涉及防腐剂,重金属,食品添加剂等指标。

  

  威远县有间酒坊生产的“5元白酒”,不合格项目为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验结果为0.000450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

  

  另有1批次该被抽样单位于同一日期加工的计量称重“6元白酒”也检出同样问题。

  

  绵阳市经开区老郭酒水经营部销售的“白酒”,不合格项目为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验结果为0.243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

  

  另有1批次该被抽样单位于2019年4月2日购进的散装“白酒”也检出同样问题。

  

  资中纯高粱酒销售的“白酒”,不合格项目为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验结果为0.00343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

  

  另有1批次该被抽样单位于2019年5月4日生产的散装计量“白酒”也检出同样问题。

  

  纯真高粱酒销售的“纯高粱酒(白酒)”,不合格项目为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验结果为0.284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

  

  甜蜜素,其化学名称为环己基氨基磺酸钠,是食品生产中常用的添加剂。甜蜜素是一种常用甜味剂,其甜度是蔗糖的30~40倍。造成不合格的原因是生产企业为了增加食品的甜味,增加口感添加甜蜜素。食品生产过程超范围超剂量使用了食品添加剂。

  

  仁寿县视高镇天发芝麻糕店  销售的标称由仁寿县张三芝麻糕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桃仁)芝麻糕(冷加工类糕点)”,不合格项目为大肠菌群,检验结果为20,10,30,30,20CFU/g,标准规定为n=5,c=2,m=10,M=100CFU/g。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本次检出大肠菌群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未检出致病菌,结合居民膳食结构、抽检情况等因素综合分析,健康风险较低,但反映该食品卫生状况不达标。大肠菌群超标可能由于产品的加工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或在生产过程中产品受人员、工器具等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有灭菌工艺的产品灭菌不彻底而导致。

  

  广汉市杨亨兵中餐馆销售的“卤猪头肉(自制酱卤肉制品)”,不合格项目为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检验结果为14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

  

  亚硝酸盐可用于食品防腐、护色。在肉制品中使用,可抑制肉毒杆菌的生长。《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酱卤肉制品中亚硝酸钠、亚硝酸钾的最大使用量为0.15g/kg,残留量(以亚硝酸钠计)不得高于30mg/kg。为保证食品安全,确保公众身体健康,国家规定,禁止餐饮服务单位采购、贮存、使用食品添加剂亚硝酸盐(亚硝酸钠、亚硝酸钾)。

  

  梅西商业有限公司自贡第一分公司销售的“韭菜”,不合格项目为镉(以Cd计),检验结果为0.18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05mg/kg。

  

  镉属于重金属污染物指标,主要是环境污染带入原料的,说明生产企业对原料把关不严,使用了镉含量超标的原料,也有可能从生产设备迁移入食品。长期食用镉含量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慢性中毒,损伤肾脏。

  

  泸县万福商业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由泸州市邓氏土特产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张坝牌油菜花蜂蜜”,不合格项目为诺氟沙星,检验结果为87.5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诺氟沙星是第三代氟喹诺酮类药物,对人体可能产生一系列毒副作用,包括影响软骨发育,引发肌腱病症如肌腱炎、肌腱破裂,部分氟喹诺酮类药物具有肝毒性,引起肝脏转氨酶升高等。而且,氟喹诺酮类药物半衰期长,药物在水、土壤、生物体中消除缓慢,导致动物源食品中出现残留,药物通过食物链富集作用,最终蓄积在人体内,还会产生环境中的耐药菌,从而严重威胁人类健康。

  

  自贡市高新区开心吃典餐饮店销售的“泡青菜”,不合格项目为二氧化硫残留量,检验结果为0.68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1g/kg。

  

  二氧化硫(以及焦亚硫酸钾、亚硫酸钠等添加剂)对食品有漂白和防腐作用,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使用后均产生二氧化硫的残留。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可能是由于生产过程中二氧化硫使用过量。二氧化硫溶于水生成亚硫酸,亚硫酸对胃肠道有刺激作用;还会破坏食品中维生素B1;影响人体对钙的吸收。

  

  西昌市长安农贸市场刘东祥蔬菜摊位销售的“芹菜”,不合格项目为毒死蜱,检验结果为0.61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05mg/kg。

  

  毒死蜱是一种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的有机磷杀虫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中规定,芹菜中毒死蜱残留限量值不得超过0.05mg/kg。毒死蜱属中毒农药,对鱼类及水生生物毒性较高,对蜜蜂有毒,在叶片上残留期一般为5至7天,在土壤中残留期较长。长期暴露在含有毒死蜱的环境中,可能会导致神经毒性、生殖毒性,并会影响胚胎的生长发育。

  

  标称由成都龙腾四方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川府雪核桃花生(复合植物蛋白饮料)”,不合格项目为蛋白质,检验结果为0.35g/100mL,标准规定为不小于0.5g/100mL。

  

  另有1批次该被标称生产企业于2019年5月20日生产的同一规格“高钙核桃(复合蛋白饮品)”也检出同样问题。

  

  蛋白质是构成细胞的基本有机物,根据产品明示标准,本次抽检的植物蛋白饮料中蛋白质含量应达到不小于0.5g/100mL的要求,蛋白质含量较低有可能是因为厂家在原料选取时没有添加足够多的蛋白质含量高的原材料。


(责任编辑:郭厚杰)

分享至

×

右键点击另存二维码!

网民评论

{nickName} {addTime}
replyContent_{id}
{content}
adminreplyContent_{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