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南省“安全用药月”活动启动

  • 2019-10-31 09:10
  • 作者:冯欢欢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 冯欢欢) 10月30日,由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主办的2019年河南省宣贯新修订《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暨“安全用药月”广场咨询活动在郑州市文博广场举行。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章锦丽,药品安全总监李国辉,副局长庆凌、苏其超,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李建霞,副局长刘涪江、闫荣魁出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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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活动现场。(记者 冯欢欢 摄)


活动现场分安全用药宣传及群众咨询区、药品企业展区等四个功能区,设置咨询台30个、宣传展板30块。参加活动的领导在安全用药宣传及群众咨询区进行观摩指导,并与群众进行现场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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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活动现场。(记者 冯欢欢 摄)


章锦丽表示,河南省既是人口大省,也是药品生产消费大省。近年来,在河南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正确指导下,河南省药品监管部门认真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深入推进药品监管机构改革,立足高起点、奋力争上游,着力构建风险防控、基础支撑、社会共治体系,强化药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全省药品抽检合格率持续稳定在98%以上;严格监管有效促进了河南省食品医药产业蓬勃发展,规模以上医药工业主营业务收入保持在全国前5位,全省医药产业呈现高质量、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河南省连续两年在全国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考核评价中被评为A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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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活动现场。(记者 冯欢欢 摄)


章锦丽强调,今年《疫苗管理法》和新修订《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两法”)先后颁布,为药品监管事业持续发展、人民用药安全有效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各地要以“安全用药月”活动为契机,深入宣传贯彻“两法”及相关配套文件,使广大公众了解药品监管的有关政策法规和安全、合理用药常识,增强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持续加强监管,推动建立一支素质优良、业务精湛、廉洁高效的药品检查员队伍,更有力地保障公众用药安全;积极动员全社会共建共享安全用药好环境,最大限度地凝聚共识,激发和释放全社会参与药品安全治理的潜能与活力。


记者获悉,河南省今年的“安全用药月”活动时间为10月底至11月底。期间,在全省范围内将开展“安全用药月”系列宣传活动。比如,相继组织开展全省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以及药品检验、医疗器械、不良反应公众开放日活动;运用“互联网+”开展“安全用药专家系列对话”系列访谈节目;举办全省最美执业药师评选;开展城乡携手共建药品安全防线活动;举办以“创新与用药安全”为主题的安全用药企业家责任论坛等;同时,通过各类媒体加大药品公益广告宣传,广泛普及安全用药知识,积极营造安全用药的良好社会氛围。


(责任编辑:刘思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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