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药监局督查铜陵市依法治市药品专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 2019-11-08 16:57
  • 作者:蒋守福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 蒋守福) 近日,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督查组对铜陵市依法治市药品专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对该市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专项整治、疫苗储运环节和芬太尼类药品专项检查情况等进行“回头看”检查。


督查组一行对铜陵市涉及的市辖区2家单位(铜官区西湖镇卫生院、安徽丰原铜陵医药有限公司)、枞阳县5家单位(枞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枞阳县血防站、藕山镇大药房、汤沟镇造福社区卫生服务站、横埠口腔诊所)进行了现场检查。其中,在枞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枞阳县血防站和铜官区西湖镇卫生院,督查组一行结合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和《疫苗管理法》,详细查看了疫苗管理情况,涵盖人员、制度、设施设备、储存运输各个环节;随机抽取个别品种,核对票账货和资质证明材料;随机抽查计算机系统高温季节某个时间段的冷库温湿度记录,核对记录完整性和真实性,基本符合规定。在枞阳县藕山镇大药房,随机抽查个别药品,购进票据及供货方资质材料符合要求,执业药师在岗执业,但计算机系统操作不熟练,未及时在系统中对药品销售进行核销。在汤沟镇造福社区卫生服务站,检查发现已购置阴凉柜,建立药品采购验收记录,但少数内服药与外用药混放、缺少分类标识。在安徽丰原铜陵医药有限公司,对特殊药品库房、生产流通信息报告系统进行了现场检查测试,均符合要求;抽查了注射用芬太尼、盐酸曲马多注射液的购销单位资质材料和购销管理情况,基本符合要求,但下游购货单位未做到双人签收。


督查组表示,铜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依法治市药品专项督查问题政治站位高、行动落实快,一把手负总责,相关部门各司其责、按时推进,被督查单位认真整改,整改结果基本符合要求。接下来,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和《疫苗管理法》,抓紧完善细节问题,切实增强风险管理意识,严格落实药品质量管理主体责任。


在进行“回头看”检查中,督查组对铜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类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扎实、取得一定成效,尤其是执业药师“挂证”专项整治在全省率先开创联合社保核查模式等,进行了表扬。同时要求,某些细节方面还需进一步完善,执法人员现场需认真示教,讲解处理方法、分析安全隐患,让行政相对人弄懂、弄通制度内涵,提高整改效率。


(责任编辑:刘思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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