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莱雅因发布虚假广告被罚 工作人员表示正在进行内部排查

  • 2019-11-29 09:31
  • 作者:蒋红瑜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蒋红瑜) “护肤品广告确实应该控管,不应过分夸大。”


  “我想知道雅诗兰黛小棕瓶三周去除黑眼圈是不是虚假广告?”


  “大部分化妆品没啥效果,好好睡觉比较管用。”


  ……


  近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社会公布了重庆市虚假违法广告十大典型案例,其中涉及欧莱雅(中国)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引起舆论热潮。记者在社交媒体上看到,不少消费者在“吐槽”化妆品虚假广告。


  记者登录中国健康传媒集团食品药品舆情监测系统查阅发现,“欧莱雅被监管部门列为违法广告典型”成为该系统“化妆品安全热点”栏目头条,不少权威媒体已经刊发转载了该消息。此外,记者输入关键词“欧莱雅”搜索发现,该事件引起网友的讨论热潮。近7天内,涉及欧莱雅相关信息达到7万余条。


  被处罚缘于“8天肌肤犹如新生”宣传语


  根据重庆市场监管局公告,因当事人在重庆某百货有限公司“欧莱雅”专柜发布印刷品广告,其内容含有:“法国碧欧泉8天、肌肤犹如新生愈颜、弹润、透亮源自活源精粹的愈颜力、奇迹水肌底精华露、无论年龄、无论肌肤状态、8天肌肤犹如新生、明星达人挚爱之选、众人见证8天奇迹、肌肤问题一并解决、68800人已经见证奇迹水带来的肌肤新生......”等用语。


  经查明,当事人属虚构使用商品效果,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四)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2019年6月,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00000元。


  公开资料显示,欧莱雅集团是世界知名化妆品生产厂商,创立于1907年。欧莱雅声称,自1996年底进入中国市场以来,公司严格遵守中国的法律和法规,依法经营,积极纳税。


  记者联系欧莱雅工作人员,该人员回应称:“感谢您的关注。我们在2018年就此事收到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联络,对此事立即抱以高度重视,并在2018年第一时间与经办单位进行了积极沟通。同时,我们也立即采取了相关措施,包括撤回了所有的相关宣传资料,对内外部进行了全面排查,以保证今后对宣传措辞的严谨性做到更精细的把控和对审核制度做进一步优化。感谢社会各界对我们的监督,这是我们不断进步做得更好的动力。也感谢大家对我们的信任与支持。”


  “根据常识,我们都知道这些内容明显是虚假的。”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李文谦认为,欧莱雅此次被处罚的广告词中,声称“无论年龄,无论肌肤状态、8天肌肤犹如新生”,这种说法让人觉得此化妆品比药品还要灵,皮肤是人体器官,能让一个器官焕然一新,这显然有涉及治疗功能。


  化妆品广告是虚假违法广告重灾区


  化妆品广告历来是虚假违法广告的“重灾区”。以“药妆”概念为例,1月10日,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化妆品监督管理常见问题解答(一)》指出,化妆品宣称“药妆”“含有EGF”均属违法行为。1月14~18日,中国食品药品网、《中国医药报》曝光一些电商平台以及化妆品涉及“药妆”的违法行为。其中包括一些知名化妆品品牌,如欧莱雅旗下的适乐肤、薇姿、理肤泉,以及薇诺娜、森田、城野医生……与此同时,各路媒体纷纷跟进,直指“药妆”“EGF”概念违法问题。在社会各界舆论影响下,京东、苏宁易购开始下架“药妆”产品,淘宝官方也发布相关管控通知。各电商平台纷纷掀起“药妆”下架潮。


  虚假广告如何定义?根据《广告法》第二十八条: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


  江苏省南通市市场监管局副调研员缪宝迎认为,化妆品领域的虚假宣传问题一直是监管难题,关键是监管法规还不够健全,打擦边球现象比较常见。相对而言,食品药品广告监管可以做到有法可依。从另外一个层面看,化妆品产品风险相对较低,对人体健康产生严重危害的几率不高,导致监管部门对该领域违法违规查处力度偏弱。


  “目前,法律无化妆品广告的具体规范。未对化妆品广告进行规定的原因主要在于,化妆品其本身的技术含量高低参差不齐,同时化妆品原料成分广泛、作用于身体的机制、使用的方式等均有较大的差异,而广告必然要以产品本身为依据,化妆品的种类用途杂多,也让相关部门对化妆品广告进行细化规范产生了一定的难度。”李文谦强调。


(责任编辑:张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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