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明水县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成效显著

  • 2019-12-25 14:41
  • 作者:张瑜 王广忠
  •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自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黑龙江省明水县市场监管局主动与集中整治食品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相结合,密切配合农业农村、公安、检察、商务等部门,立足职能,不拖不推,主动承担农村食品市场监管主力军作用,周密部署,扎实推进。截至目前,明水县共检查食品经营主体900多户次,检查批发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26个,签订承诺书1000余份,发放公开信986份,收缴假冒伪劣食品300多公斤,查处假冒伪劣食品案件8件,罚没款2.8万元。

  

  重点突出,措施具体

  

  实行一把手责任制,制定下发了《明水县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和《关于深入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高度重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强化协调,配合密切

  

  及时将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专项治理行动会议精神和绥化市市场监管局贯彻意见通报给明水县农业农村、公安、检察院等部门,并实行联合检查、联合督查、联合办案,形成一种高压态势。

  

  集中销毁,营造声势

  

  明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先后两次举行“假冒伪劣食品集中销毁”行动,明水县农业农村局、明水县公安局食药环大队、明水县检察院、明水县商务局、明水县城管局、明水县卫生健等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成员单位领导及各县区市场监管局相关人员参加,明水电视台、“明水发布”等媒体对其进行了报道。

  

  明确责任,加大督导

  

  抽调专人组成督导组,由2名副局长各带一组,对城区和乡村包片督导,并制定《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督查提纲》,确保专项整治行动不走过场。

  

  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通过政府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发布、传单发放、信息栏张贴等方式,发布“致全县人民群众的一封信”;签订“三小”食品生产经营者承诺书;集中利用广播、电视、自媒体、电子商务平台、宣传栏等形式同步发声,集中将专项整治内容、政策措施、整治成果、典型案例等信息向社会公布,引导全社会广泛参与治理。


(责任编辑:郭厚杰)

分享至

×

右键点击另存二维码!

网民评论

{nickName} {addTime}
replyContent_{id}
{content}
adminreplyContent_{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