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加强对复工药械生产企业监管

  • 2020-02-07 10:37
  • 作者:杨菲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 杨菲) 近日,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复工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药品监督管理办公室严格落实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加强药品、医疗器械源头管理,保证疫情防控用药用械质量安全,保障疫情防控产品供应,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通知》强调,要督促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把原料源头关、生产过程控制关、放行检验关,强化疫情管控,保证疫情防控用药质量安全。企业要加强复工员工岗前疫情防控知识培训、企业员工健康管理、生产区域环境管理、企业自查工作、信息报送工作、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通知》指出,各药品监管办在严格落实《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用药用械质量监管工作的通知》中各项任务的同时,加强对复工企业的监管,把疫情防控工作督促到位、宣传到位,增强服务意识,加强指导,确保企业复工平稳有序推进。


(责任编辑:李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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