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传真 | 湖北十堰15家药械生产企业复工

  • 2020-03-15 15:58
  • 作者:张皓亮 落楠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张皓亮 落楠) 为确保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有序复工,连日来,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十堰分局在强化服务的同时加强监管,取得明显成效。目前,十堰市辖区已有14家药品生产企业、1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8家药品批发企业、7家零售连锁配送中心恢复正常生产经营。


  为便利企业复工复产,十堰分局加强政策宣贯,及时将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相关要求和指南传达给各生产企业,并结合本地实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复工复产相关工作的通知》,指导企业做好复工复产备案、人员防护、厂区消毒、物资储备、信息通报、安全生产等工作。


  十堰分局及时掌握各企业复工复产动态,主动靠前服务,为企业排忧解难。该分局将全市15家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作为十堰市“停不得”企业名单上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并汇报企业遇到的困难,积极为企业复工复产争取政策支持。


  推动企业稳妥有序复工复产,十堰分局督促药械生产经营企业落实“五个到位”,并陆续对复工企业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和药械生产经营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一是防控机制措施到位。复工复产企业均须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成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机构,落实全员、全方位、全过程防控。


  二是科普宣传培训到位。企业要将疫情防控知识纳入从业人员年度培训计划,强化检查考核。企业应暂停召开人员聚集活动,如确须举行会议和商务治谈,要严格做好人员防护措施,控制会议时间,及时对场地、用具进行消毒。


  三是员工体检排查到位。要求企业将员工年度健康体检作为上岗前条件,纳入年度健康体检档案管理内容,按照“一人一档”做好建档筛査工作,对返岗员工及其家庭人员情况进行全面排查,严把员工返岗上岗关。复工后,企业要安排专人负责员工体温测量和在岗状况日检工作并做好记录,督促员工做好个人防护。


  四是场所消毒消杀到位。加强办公场所、仓库、住宿区、食堂等场地通风、消毒和卫生管理,落实日常清洁及预防性消毒等措施。企业复工前要对厂区和办公场所等进行全面杀菌消毒工作,复工后有员工食堂的单位应实行分餐制。


  五是安全生产管控到位。复工前,做好重点部位和重要设备日常巡查,对使用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排查、保养维护,生产场所进行一次隐患排查治理,落实相关规定要求,避免出现安全薄弱环节,严格执行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责任编辑:张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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