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公布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正丙醇反补贴调查初步裁定

  • 2020-09-04 15:30
  • 作者:
  • 来源:商务部


  9月4日,商务部发布2020年第33号公告,公布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正丙醇反补贴调查的初步裁定。


  商务部初步裁定,原产于美国的进口正丙醇存在补贴,国内正丙醇产业受到了实质损害,且补贴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并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正丙醇实施临时反补贴措施。自2020年9月9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美国的进口正丙醇时,应依据裁定所确定的各公司的从价补贴率(34.2%-37.7%)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提供相应的临时反补贴税保证金。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9051210。


相关链接:商务部发布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相关乙二醇和丙二醇的单烷基醚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公告


(责任编辑:李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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