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惠济仓 ) 正式启用

  • 2021-01-21 10:15
  • 作者:苏博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1月20日,位于河南省郑州惠济区中原四季水产物流港的郑州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惠济仓)正式启用,对进口冷藏冷冻肉品和水产品在储存、加工、销售前进行集中检测、集中消杀、集中存储、集中赋码,有效切断进口冷链食品环节新冠病毒传播途径。


  据了解,郑州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惠济仓)是该市两个集中监管仓之一,也是市区唯一一个集中监管仓,占地面积约3万平方米,贮存面积约1.27万平方米,贮存容量达到2.5万吨。自2021年1月20日起,拟进入惠济区集中监管仓的进口冷藏冷冻肉品和水产品生产经营者提前24小时通过“郑冷链”或“豫冷链”追溯系统进行报备,如实填报经营者及供货商名称或姓名,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食品名称、种类、数量,运输单位(车辆)、到货地点、预计到达时间,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运输途中严禁与其他非进口物品混装混放。此外,进入集中监管仓的进口冷藏冷冻肉品和水产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病毒消杀和核酸抽样检测,取得预防性消毒证明、核酸检测证明、郑州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出库证明,并赋追溯系统食品安全追溯码后方能出仓。


  据介绍,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终端管控,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面向消费者销售进口冷藏冷冻肉品和水产品时,严格执行“专库存放”“专柜销售”制度,需要开箱的,坚持“谁开箱、谁消毒”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下一次包装进行规范消毒并关联赋码。自2021年1月20日起,未经集中监管仓集中检测、集中消杀、集中赋码的进口冷藏冷冻肉品和水产品,一律不得储存、加工、销售。对违反本通告规定,未提前24小时报备、不配合集中监管、不进入集中监管仓检测消毒、不赋追溯系统食品安全追溯码、不索证索票、不亮码销售、不按要求如实填报信息、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生产经营企业,一律停业整顿;违反法律法规的,依法予以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苏博)


(责任编辑:姜秀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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