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省级药监微信公众号榜单|2月21日~2月27日周榜揭晓

  • 2021-03-01 11:15
  • 作者:齐桂榕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齐桂榕) 2月28日,中国医药报社发布全国省级药监微信公众号周榜,该榜单由中国健康传媒集团食品药品舆情监测系统提供数据支持。


  全国省级药监微信公众号排行周榜(2月21日~2月27日)如下:


  “山东药品监管”排名第一,“浙江药闻”排名第二,“广东药监”排名第三。


  第四名到第十名的公众号分别是:“吉林药监”“广西药品监管”“河南药品监管”“上海药监”“安徽药品监管”“江苏药品监管”“四川药品监管”。


微信榜单


  中国健康传媒集团食品药品舆情监测系统显示,“山东药品监管”于2月26日发布的《【公开曝光】省药监局公开第一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典型案例》一文获得较高关注。为贯彻落实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山东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主动出击、严惩重处,查处了一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违法案件,并公布了“滨州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分店不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案”“淄博某医药有限公司从无《药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购进药品案”“烟台市莱州市焦某未取得《营业执照》和《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经营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医疗器械案”三个典型案例。此文在该周全国省级药监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稿件中阅读量最高。


  “吉林药监”于2月24日发布的《筑牢疫情防线 关爱药店店员——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倡议书》获得较高阅读量。日前,吉林省药监局向全省各药品零售单位发出“注重关爱店员、守护店员健康”的倡议。倡议书主要分为四个方面:为店员提供必要的疫情防护培训;关注店员心理健康;为店员工作提供必要保障;做好店员在工作期间的感染防控。倡议书指出,药店在改善工作环境、提供防护用品的同时注重关爱每名店员的心理健康,提倡采取多种举措缓解店员心理压力,树立信心,增强自信。


  “江苏药品监管”该周发布文章中,《省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违法案件查办工作的指导意见〉》一文阅读量较高。指导意见全文共分五个方面、十七项内容。指导意见指出,要夯实上市后监管,聚合监管执法效能;牢牢把握大要案查办方向;从严落实“处罚到人”的规定;有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要巩固深化行刑衔接机制,强化执法协作;扎实做好涉案物品风险管控;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全力保障行政处罚决定执行。


  综合各公众号推送内容来看,《已上市中药变更事项及申报资料要求》发布、国家药监局附条件批准两款新冠病毒疫苗上市等监管动态是该周主要宣传内容。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官网发布《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七)》,涉及“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食品、药品监管渎职罪”等药品相关内容,此文被“贵州药监”“广西药品监管”等平台转发。


  此榜单的监测时段为2月21日~2月27日,相关数据截至2月27日24点。公众号排名根据总阅读数、最大阅读数、文章数、原创文章数等多维度综合得出。由于省级药监微信公众号的相关数据滚动更新,相关排名会根据时间产生变化。


(责任编辑:张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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