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药监局制定今年药品生产环节监督检查计划

  • 2021-03-10 17:27
  • 作者:庞雪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庞雪) 近日,记者从山西省药监局获悉,为加强药品生产环节和特殊药品监督管理,该局制定了2021年度药品生产环节监督检查计划,对检查时间、范围、频次、方式和重点等内容作出具体规定。


  根据计划,山西省药监局将在3~10月,对辖区内持有《药品生产许可证》的药品生产企业、持有《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医疗机构制剂室和特殊药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其中,血液制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不少于4次,国家集采中选药品、无菌药品、生物制品、生化药品、特殊药品、儿童用药、中药饮片、疫情防控用药和出口药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不少于1次,其他药品生产企业随机抽取40%开展常规检查,原料、辅料和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等供应商、生产企业延伸检查不少于20%。全省医疗机构制剂室监督检查不少于1次。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定点批发企业监督检查不少于2次,第二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含兴奋剂药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不少于1次,医疗机构和购买对照品等特殊药品使用单位监督检查不少于1次。


  计划明确采取常规检查、专项检查和有因检查三种方式,并明确了各自的检查重点。如在常规检查中,计划提出以生物制品、生化药品、精神药品、儿童用药、疫情防控用药和出口药品为重点品种,重点检查企业是否严格按照核准的处方、工艺进行生产,是否严格落实药品检验和放行的相关要求,生产、检验等记录是否真实、完整、准确,药品变更是否符合规定,原料、辅料和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是否符合药用要求,药品委托生产质量协议及委托协议是否规范等。


(责任编辑:张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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