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公布第二批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典型案例

  • 2021-03-24 12:29
  • 作者:齐桂榕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3月22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第二批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典型案例。

 

  据悉,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联合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要求,山东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省农业农村厅等六部门于2020年10月起在全省开展为期一年的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并于2月26日发布了第一批典型案例。时隔近一月,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再次发布三个典型案例,加大典型案件曝光力度,有效震慑违法犯罪行为。第二批典型案例如下。

 

  一、威海郑亮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掺假掺杂食品案。山东省威海市市场监管局对位于威海市文登区宋村镇的威海郑亮食品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生产经营的“白菜肉饺子”等6种速冻水饺的外包装标签配料均标注有猪肉或牛肉,而实际未添加猪肉或牛肉,而是添加了“猪骨香膏”或“牛骨香膏”等成分,涉案产品销售金额超过5万元。因涉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罪,2021年3月,威海市市场监管局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已立案调查处理。

 

  二、山东金收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案。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市场监管局在对该区城乡接合部山东金收源食品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当事人生产的“皓园”牌大刀腰片(冷冻猪腰)标注虚假生产日期。2021年1月,长清区市场监管局作出罚款6.9万元的行政处罚。


  三、临沂市罗庄区张玉贞熟食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临沂市罗庄区城乡接合部的张玉贞熟食店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当事人现场制售的猪头肉(熟)亚硝酸盐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2021年1月,罗庄区市场监管局作出罚没款合计3.06万元的行政处罚。(齐桂榕)


(责任编辑:宋佳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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